信息科技公司可以在特定情況下疊加享受法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因為信息科技行業屬於高精密行業,屬於高新技術行業的範疇,需要從業人員擁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技巧。這類企業需要前期投入的成本比較高,準備的時間也比較長,前期的收益不明顯,但是會出現成本無法抵扣的問題。
那信息科技企業應該如何做好稅務籌劃方案的設計呢?
我國的經濟在高速發展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興起時,科技行業就獲得了更加廣闊的市場和創新空間。因此在面臨企業的稅務壓力時,想要解決企業的稅務問題,可以有以下方法:
壹、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減少10%的企業所得稅(非高新技術企業需要承擔25%的企業所得稅),並且研發費用可以按175%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二、企業在有稅收優惠的稅收窪地成立新公司(壹般納稅人),新公司承接部分原公司業務後在園區納稅,納稅大於50萬,即可享受園區壹定比例的獎勵,獎勵稅種為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具體比例如下:
增值稅:地方留存50%,園區返還地方留存的75%-85%;
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40%,園區返還地方留存的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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