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報。在公司清算期間即可登報公示,需要在當地工商局認可的報紙進行登報,內資企業只需登報壹次,外資企業需要登報3次。最好選擇日報進行公示,註銷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註銷社保。社保局會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繳情況。通過後領取《社保註銷通知單》;
3、註銷國、地稅。自公司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公司需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稅務註銷,先註銷國稅,再註銷地稅。稅務局會核查公司是否完稅。通過後領取《稅務註銷通知單》;
4、到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備案。登報公示45天後,可以去公司登記的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備案,註銷公司營業執照。通過後領取工商局出具的《準予註銷登記通知書》;
5、註銷銀行賬戶。到公司開戶行註銷公司的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註銷印章。最後,應當到公司印章登記的公安機關註銷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
公司註冊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領取壹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準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壹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租房: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並讓房東提供房產證的復印件;
3、編寫公司章程:章程的最後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私章;
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聯系壹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壹張銀行詢征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
6、去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所有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壹部分錢到銀行,帶上公司章程、工商局發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征函表格,到銀行去開立公司帳戶;
7、辦理驗資報告:拿著銀行出具的股東繳款單、銀行蓋章後的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8、註冊公司: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證、指定代表或委托;
9、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財務章;
10、去銀行開立基本戶: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
綜上所述,在公司清算期間,辦理清算人員備案和提交清算報告。註銷公告期間,利害關系人對註銷登記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企業提出,也可以通過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填報註銷異議申請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記機關提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壹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壹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