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通過信息化手段采集和保留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統。
所謂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就是能夠將生產、加工、檢驗、監管、銷售、消費連接起來的信息管理系統,讓消費者了解符合健康安全的生產和流通過程,提高消費者的信心。對於企業而言,采用食品追溯平臺等信息化手段比人工記錄檔案更高效、實時、便捷;還在整個食品供應體系中提供透明管理,確保食品在安全過程中可監控、可追溯,同時召回問題食品,大大提高了企業的品牌效益;對於消費者來說,通過終端查詢,可以對食品進行實時、透明、全過程的跟蹤和追溯,包括生產基地、加工企業、流通企業、銷售企業的所有信息,從而實現全民參與和監管的局面,提高消費者對廠家食品的信任度。對於政府部門來說,通過建立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監管部門和公安司法機關可以快速發現、搜索、鎖定問題食品,將安全食品與問題食品隔離開來,從而控制事態的進壹步發展。
食品安全管理不僅是安監局的責任,也是每個公民、公共媒體、企業等的責任。所以,不能靠安監局來負全責。畢竟能力有限。只有動員全社會的力量,依靠國家安全法的約束,借助食品安全追溯系統等信息化工具,才有可能實現我國食品安全的實時化。
其實現在溯源很熱,國家也意識到了這壹點。不然怎麽會出臺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業做追溯?溯源做得好,食品企業自然不敢奢望。這也很好理解。那為什麽很多商家和廠家不敢在溯源上投入呢?因為有些追溯系統太貴,成本太高,維護太麻煩。如果簡單又便宜,比如鄭航食品溯源雲平臺,或許可以減輕食品企業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