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稅務局跨省跨區域稅源戶登錄操作說明
辦理電子稅務局-稅務辦理-稅務辦理事項-證明-電子外匯券
1.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右上角登錄,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進入系統。
2.申請驗核:點擊申報付款-其他申報。如果需要修改申報月份,點擊申報月份選擇申報月份,選擇增值稅預繳申報表,點擊填寫申報表,進入“填寫申報表”指導頁面。如果需要重新選擇主管稅務機關,請關閉當前提示框,選擇界面右上角的主管稅務機關功能模塊進行切換,點擊確定。
3.確認預繳申報主管稅務機關無誤後,請選擇“建築勞務增值稅預繳申報”。在您填寫並提交增值稅預繳稅金表及所附資料後,稅務機關將審核增值稅預繳稅金表及所附資料。請在申報查詢打印模塊及時查看此事進展。可能會出現審核不通過的情況,請及時關註。
4.在申報查詢和打印界面查詢提交結果。對於“已提交但未審批”的申報狀態,需要等待稅務機關審核,即當申報狀態為“申報成功”時,表示增值稅預繳申報成功。
5.接下來,您可以點擊“繳納稅款”來繳納稅款。對於申報狀態為“審核未通過”的,可點擊“詳細”查看詳細信息,按照規定重新正確填報。交稅。請註意,只有當當前登錄的主管稅務機關與增值稅預繳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壹致時,納稅模塊才能帶出相應的應稅記錄,選擇需要繳納的信息並登錄電子稅務局,在納稅人選擇界面選擇需要核銷的外管證號。需要註意的是,在選擇外匯券所屬的納稅主體時,需要使用法人的納稅人信息登錄電子稅務局,並確保法人註冊的手機號碼能夠正常使用,能夠收到驗證碼。
6.在套餐業務中選擇跨區域涉稅套餐。填寫完納稅人信息後,在“營業地涉稅反饋-外出經營”中點擊“選擇”。系統會自動帶出預繳稅款信息,與預繳時的完稅憑證核對後,選擇“提交”成功核銷外管憑證,報表狀態顯示“報表反饋”。
不需要在同壹縣市辦理外貿許可證,跨市跨省使用政策相同。預繳稅金的比例是壹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跨地區涉稅申報查驗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納稅人臨時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填報《跨地區涉稅事項申報表》(附件1)。
2.納稅人跨地區經營合同延期的,可以向其營業地或者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延長檢驗管理有效期的手續。
三、跨區域檢查管理的報告、檢查、延期、反饋等信息,通過信息系統在機構所在地和營業地的稅務機關,實時* * *享受。
四、納稅人首次在營業地辦理涉稅事項,向營業地稅務機關申請跨地區涉稅事項查驗。
五、納稅人跨地區經營活動完成後,應向營業地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及其他涉稅事項,並填寫《營業地涉稅事項反饋表》(附件2)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