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區域稅源登記流程:
1.申請人到區政務中心地方稅務局窗口提交材料。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出具壹次性告知書;申請材料中的錯誤能夠當場更正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經審查合格後予以受理。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當場受理、辦結並出具《稅務事項告知書》。
4、對於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和依據,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5.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區地方稅務局應當依法作出不予變更的書面決定,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1.跨地區稅源登記,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在主管稅務機關管轄範圍以外取得房屋、土地產權或者取得房屋租賃應稅所得時,向房屋、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信息登記,以確認其納稅狀況的經營活動。
2.跨區域稅源註冊是指壹個企業需要在其他縣市開展業務。上壹級稅務機關為了省去了每次開具壹張《外管證》的麻煩,可以在註冊地以外的縣市辦理納稅。申請條件:納稅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可以申請跨地區稅源登記。
三、動態稅源的發展決定了稅收收入計劃的增減。因此,對動態稅源戶的管理不能掉以輕心。動態稅源管理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1.新業戶的稅源管理。
2.關、閉、閉戶的稅源管理。
3.重組、兼並、合並、轉制戶的稅源管理。
4.跨地區經營戶的稅源管理。
5.流動性稅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