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物流配送信息長時間不更新:如果物流已經發到某地,但是物流信息已經好幾天沒有更新了。原因可能是物流目的地比較偏僻,中間發貨時間很長;或者快遞高峰期物流公司效率低下;或者派件已經丟失,超過10天沒有更新的很可能丟失。
3、物流派件信息長期不更新:如果物品已經指派了派件員,但幾天沒有送上門或者派件員沒有聯系收件人。原因可能是物流地址和聯系方式不正確;或者派件員丟失包裹;或者收件人信息被他人簽收後沒有及時上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賠償給據郵件的損失:
(壹)保價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壞的,按照保價金額賠償;部分損壞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金額與郵件總價值的比例賠償郵件的實際損失。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收費的三倍;掛號信丟失或損壞的,按收費的三倍賠償。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和向用戶提供的郵件收據中,以能夠引起用戶註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的,無權援引本條第壹款的規定限制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