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爭議投訴
申請人應當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壹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員會,壹份由申請人留存。
2、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信息
勞動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門查詢,需要交壹筆費用,壹般在20元左右。
3.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需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4.證據數據
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打卡記錄、同事證人證言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寫仲裁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