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預申請
1、登錄:昆山市人民政府網()首頁—公***服務—熱點服務(圖1)—人社—個人社保查詢,進入“昆山智慧人社公***服務信息系統”,實名註冊後,選擇“人才引進落戶申報”
2.填報個人申請信息:按系統提示逐項如實填報申請信息。
3.上傳申請材料:按系統提示逐項上傳清晰、真實、有效的申請材料。材料包括: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材料,戶籍及婚姻材料,誠信承諾材料等。
(二)預審。工作人員收到預申報材料,通過網絡比對等方式,完成對預申請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對工作,並反饋預審結果。
(三)轉檔。預審完成後,個人可在人才落戶申報平臺自助打印《調檔函》,由本人憑《調檔函》到原檔案保管機構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
(四)公示。經預審,申報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將在昆山人才網(網址:/)公***服務模塊中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五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同居住壹處的立為壹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壹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宿舍的戶口***立壹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