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管轄權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發生在2年內;
2、有明確的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侵害;
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範圍,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4.拖欠農民工工資投訴實行“歸口管理、屬地管轄、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築、交通、水利等行業由各自行業主管部門管轄。
所需材料:
投訴人應當提供書面投訴材料,並載明下列事項:
1,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2、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
處理人:
勞動監察機構通過日常檢查、舉報投訴、專項檢查等方式發現違法行為。→按權限範圍立案審批→調查取證→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法予以處罰;違法事實不存在或者情節輕微並已改正的,不予處罰→告知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送達。
處理時間限制
對已經立案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勞動保障監察的管轄範圍是如何劃分的?
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查處理下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案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勞動保障監察管轄有爭議的,報請上壹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指定。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中央和省屬用人單位及其合資、合作企業,以及外省和駐魯部隊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監察管轄,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下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復雜或者重大的案件,可以提交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調查。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查處應當由下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案件,或者將自己管轄的案件委托或者移交下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查處。
以上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勞動監察管轄的相關內容。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不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還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有什麽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咨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