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後單位仍不支付法律文書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單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可以以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追究,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也可以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不。法律不會偏袒任何壹方。
下列勞動爭議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退市、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有關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和勞動保護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51條
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或者裁決書。壹方逾期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