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壹步加強和完善建築勞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建市2014112號)精神,加強建築勞務用工管理,規範勞務管理行為,提高勞務管理水平,保障勞務人員合法權益,降低企業風險,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在勞務管理上,要重點抓好“四關”,即實名制管理關、合同簽訂關、工作考勤關、工資發放關,從根本上維護項目穩定。在合同簽訂關中,要重點監督勞務工人與勞務公司、勞務工人與班組之間的合同簽訂,將勞務管理細化到班組和個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九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管理部門職責第壹條公司工程部管理職責1、負責勞務實名制管理辦法的制定與完善;2、負責勞務人員身份信息管理、工資結算、技能等級證的辦理工作;3、負責指導勞務實名制考勤管理的落實;4、負責本單位臨時用工人員的選用及信息管理;5、負責在用分包隊伍項目經理、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6、負責進廠勞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交底的監督檢查。
第二條項目部管理職責1、項目部必須配備壹名專職勞務管理員(主施工員兼任);2、負責分包隊伍勞務人員信息的收集並裝訂成冊;3、負責分包隊伍勞務人員考勤、工資支付、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監管;4、負責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三條分包隊伍勞務人員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復印件、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等;2、崗位資格信息:工種、上崗證件(驗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第四條信息管理程序(壹)、對分包隊伍進場施工前要驗證以下內容:
1、簽字蓋章齊全的勞務分包合同(驗證原件,不留存);2、勞務作業人員在七建集團勞務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留存原件);3、進場勞務作業人員花名冊(留存原件);4、持證上崗人員證書(驗證原件,留存復印件);(二)、退場管理分包任務完成後或中間過程人員減少,分包隊伍向項目部提出退場報告或退場人員名單,經項目經理簽字後退場,在花名冊中註明退場時間,並自動解除勞動關系,項目部勞務管理員上報公司工程部。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五條分包隊伍以作業班組為單位設立考勤表,由勞務隊長堅持每天考勤並填寫勞務作業人員考勤表,項目部勞務管理員負責監管。
第六條分公司應不定期抽查分包隊伍考勤記錄真實性,並記錄有關情況。
第五章工資支付管理第七條分包隊伍應當依據工資標準或勞務合同中規定的工資發放方式和出勤率按月支付勞務人員工資,分包隊伍應當依據工資標準或約定的工資發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勞務人員工資。
第八條分包隊伍每月20號前提交考勤表和工資單,項目部勞務管理員對其進行審核並上報公司審批,否則公司不予結款,勞務公司不予支付工資。
第九條勞務結算和審核要求需在本月24號前必須完成,並報送九公司有關部門審核,公司領導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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