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級物流企業評估依據
1、《物流企業分類與評估指標》(GB/T19680—2005)國家標準;
2、《關於印發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聯標字[2005]63號);
3、《物流企業綜合評估暫行辦法》;
4、《物流企業綜合評估申報與審核暫行辦法》;
5、《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審核員行為守則》;
6、《物流企業綜合評估若幹指標規範釋義》(中物聯評估字[2008]1號);
7、《物流企業現場評估程序要點》。
A級物流企業評估流程
自檢→申請→初審→現場評估→審定→通告→授牌
1、自檢。企業對照《物流企業分類與評估指標》國家標準進行自檢,根據自檢結果申報相應類型和等級。
2、申請。企業按不同類型填寫《物流企業綜合評估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提供《申請表》中要求的附件材料。
3、初審。評估辦對申報企業進行初審。
4、現場評估。評估委員會組成現場評估組進行現場評估。
5、審定。通過現場評估的企業,由評估辦提交評估委員會審定,報北京有關機構備案。
6、通告。統壹公布A級物流企業名單,並在相關媒體通告,接受社會監督。
7、授牌。統壹向A級企業頒發評估等級牌匾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