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壹下妳的錯誤說法,
個體戶的年度檢查叫驗照;公司的年度檢查叫年檢。
其實有兩種情況
1、如果妳確認妳辦的營業執照是個體工商戶,那麽根據《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view/2144291.htm),工商部門不會也不能對沒有驗照的妳罰款,最處罰幾種形式依次為,書面責令補辦驗照手續→吊銷營業執照。
2、如果是公司、分公司或者個人獨資企業等等形式,那麽根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view/436887.htm),那麽就要在繳納罰款之後補辦年檢手續,否則吊銷營業執照。
具體條文如下:
第十九條 企業不按照規定接受年度檢驗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檢驗。屬於公司的,並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並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並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在責令的期限內未接受年檢的,由企業登記機關予以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仍未接受年檢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