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
3、依法監督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侵犯消費者權益及其他市場交易違法、違章案件;
4、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制,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5、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6、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7、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的登記;
8、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9、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