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務公司的註銷程序與其他公司相同。
1.去工商局註銷備案。
2.成立清算組,對公司資產和債務進行清算。
3、報紙公告(持續45天)
4.去國稅地稅註銷。
5.在工商局註銷營業執照。
6.取消銀行的公司賬戶。
7.去公安局銷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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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公司法》解決註銷前的各種問題。
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名,股東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應當加蓋公章;
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由股東會主席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確認。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向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的部門提交的文件。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提交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簽字並加蓋法人股東公章)。
上述材料應包括:公司註銷決定及註銷原因。法院決定解散或者破產,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應當分別提交法院的裁定文書或者行政機關的關閉決定。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應當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第三,取消材料
公司申請註銷前,應當進行公司清算,清算結束後,可以進入公司註銷申請程序。清算結束後,註銷前,公司需要出具並準備以下報告: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的《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名,股東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應當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由股東會主席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