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壹章總則
第二條本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區的市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辦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駕駛證業務。
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管所可以辦理本行政區域內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摩托車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換發、補發、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業務。有條件的,可以辦理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殘疾人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業務。具體業務範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根據地圖
1.輪臺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
地址:輪臺榮成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附近。
坐標:84.301388,41.675。
2.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
地址: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G218旁
坐標:86.202969,41.654289。
公交線路:51;52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