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類企業
A類企業是指由海關駐廠監管或與當地海關聯網監管的加工貿易企業,以及經海關評定符合A類企業管理標準的其他企業。A類企業由直屬海關審批,報海關總署備案並通知外經貿部,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A類企業年進出口額3000萬美元以上,生產型自營進出口企業年出口額10萬美元以上,或者加工貿易年出口額10萬美元以上,並被海關評定為AA類企業的,不實行銀行存款賬戶管理。
2.B類企業
B類企業是指依法開展加工貿易且無走私違法行為的企業。這類企業的範圍包括除A、C、D類企業以外的所有加工貿易企業。從事許可商品加工貿易的B類企業實行銀行存款賬戶“實轉”制度,收取進口料件稅款總額50%的賬戶保證金。
3.C類企業
C類企業是指根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海關總署的有關規定,被海關認定有違規行為的企業。C類企業從事限制類貨物或允許類貨物的加工貿易,實行銀行存款賬戶“實轉”制度,收取進口料件稅款總額100%的賬戶保證金。
4.D類企業
d類企業是指被海關認定有三次以上走私或違規行為的企業。d類企業不得從事加工貿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