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遊業務經營:旅行社可以提供旅遊服務,包括組織旅遊團體和個人,接待外國遊客。
2.旅遊咨詢:旅行社可以提供旅遊咨詢服務,包括提供旅遊線路、景點、交通、住宿、餐飲等信息。
3.旅遊預訂:旅行社可以預訂機票、火車票、酒店、景點門票等與旅遊相關的服務。
4.旅遊包裝服務:旅行社可根據客戶需求組織安排旅遊線路、交通、住宿、餐飲等服務,提供整體旅遊包裝服務。
5.旅遊交通服務:旅行社可以提供旅遊大巴、專車等交通服務,為旅客提供便捷的交通方式。
旅行社業務許可辦理流程壹般包括以下步驟:
1.準備材料:準備好需要的申請材料,包括身份證明、住所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申請書、合夥協議(如果是合夥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等。具體所需材料可能會根據地區和法規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獲取準確名單。
2.填寫申請表:根據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填寫相關申請表,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經營範圍、股東信息等。
3.費用繳納:根據當地規定,繳納相應費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註冊費和年檢費。
4.提交申請材料:將準備好的申請材料和申請表提交給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壹般可以線上提交,也可以線下提交。
5.審核審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核實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如果壹切符合要求,將批準營業執照,並將執照原件交給申請人。
6.領取營業執照:申請人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核準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企業合法經營的憑證,應妥善保管。
綜上所述,旅行社為旅遊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並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九條
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國內旅遊;
(2)出境旅遊;
(3)邊境旅遊;
(4)入境旅遊;
(五)其他旅遊業務。
從事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取得相應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