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2.律師受理案件後,也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向法院或檢察院申請調取案件當事人的個人信息。
律師查看戶籍證明的註意事項如下:
1.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執業律師,因承辦法律事務的需要,可以查詢公民的戶籍信息。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和律師助理,不得單獨查詢公民的戶籍信息。
2.執業律師查詢公民戶籍信息時,應當攜帶律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律師事務所介紹信應當載明律師姓名、承辦的法律事務、被查詢人姓名或者公民身份號碼等內容。,並由公安機關保存核實後的有關材料。
3.查詢時,公安機關應當告知查詢人的責任和義務。公安機關可以向查詢申請人書面提供查詢結果。提供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號碼、照片、派出所等八項靜態戶籍項目,不允許提供被查詢人的其他信息和電子文檔。
4、執業律師查詢公民戶籍信息,原則上通過被查詢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省司法廳、公安廳將積極推進網上查詢機制建設,探索建立方便快捷的查詢方式。
5.律師應當依法合理使用被查詢公民的戶籍資料,不得泄露相關人員的隱私。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執業紀律的,將依法查處。
6.各地公安機關戶政、司法行政機關法制機構和律師管理機構要加強協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依法為律師查詢公民戶籍信息提供服務,切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34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結合其他信息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類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生物特征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行蹤信息等。個人信息中的隱私信息也應遵守保護隱私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