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有案件受理通知書,律師可以調取對方的個人戶籍信息;
2、律師調查收集證據,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並承辦法律事務;
3.律師應當對其委托人和他人在執業活動中不願意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保密。律師有權查詢個人信息。
律師憑案件受理通知書,可以調取對方的個人戶籍信息。律師有權自行調查取證,只需要“兩證”。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要有“三證”(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委托書或法律援助函)。但是,雖然法律有明確規定,但律師壹般很難自行取證,被告往往不願意配合。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律師可能要自己承擔個人風險。
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律師應當對其委托人和他人在執業活動中不願意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保密。
律師:
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根據工作性質,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根據業務範圍,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根據委托人和工作身份,律師可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有義務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綜上,委托人或者他人正在準備或者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條
律師協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保證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二)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
(三)組織律師專業培訓;
(四)教育、檢查和監督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五)組織律師開展對外交流;
(六)調解律師執業中發生的糾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律師協會按照章程對律師給予獎勵或者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