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 旅遊 業的迅速發展,民宿遊逐漸成為吸引人們眼球的火爆市場,而壹些商家也把目光轉移到了“民宿卡”上。但隨著民宿預付卡使用人群的增多,壹些“套路”也油然而生。
與此同時,還有平臺為了保證辦卡的新會員有房可訂,就在後臺鎖住了壹些老用戶預訂客房的權限。據如程老會員郭先生(化名)表示,“搜索空房,我們老客戶可訂的數量甚至不到新開卡客戶的壹半 ”。
“壹年內任性住”成空喊口號
隨買隨時用,同類產品更實惠,還有洱海、旅拍路線免費遊玩”“平臺整體覆蓋50+ 旅遊 城市、130+高品質度假民宿、重點覆蓋川渝地區民宿”“不限地區、不限時間、不限總次數”等這些來自不同平臺的不同宣傳字眼確實看起來非常的誘人,但實際上,想住的民宿大多預訂不上,這令大多數的消費者苦惱不已。
孵化如程的機構開始吧創始人左誌堅針對平臺房源不足給出了回復,“其實平臺上的空房壹直都有很多,根據我們這兩年的觀察,所謂預約不上,主要是消費者訂不到理想的區域、時間,不像在OTA上有那麽多選擇。 旅遊 旺季難訂,淡季好訂,好房間難訂,普通房間好訂。歸根結底,是平臺上的酒店數量還沒有那麽多。因為我們是根據會員的數量,匹配固定規模的房源,我們是提前采購房間的,必須要確保有充分的入住率。我們經營模式的核心,就是把大量閑置的間夜集中采購,然後讓會員免費去住,這不僅可以把民宿的入住率提高4-5倍,大幅度增加了民宿行業的效率,還能夠讓那些熟悉規則的會員,從中享受到4-5倍的優惠。針對新會員,我們從去年夏天開始,上線了快速預訂專區,只有新會員可以預訂,並且可以很快地訂到房間。我們希望用這個方式,來逐漸恢復市場”。
事實上,民宿卡本身屬於用壹種預付的方式來加入平臺會員制度,並且在預訂房間時還需要預支付入住每個間夜的押金,這無形之中就為平臺增加了更多的利益,使部分消費者預付的高額押金會在平臺的賬戶中滯留數月,這就給消費者添加了很多負面體驗。
有業內人士指出,平臺是有可能通過這種預付的方式來進行融資的。對此,左誌堅表示,“我們的銷售收入是來源於不斷采購新的房源,到今天平臺上的民宿已經接近350家。作為行業的首創者,我們的經營也壹直比較穩健和持續,在股東名單裏,有業內首屈壹指的VC機構,還有很多民宿主”。
遊客購卡需謹慎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目前銷售此類民宿卡的平臺有近20家,而且還不斷有新平臺加入。然而,目前民宿卡會員制度的現狀顯然不足以使消費者滿意,所謂的會員卡不能只是成為“壹錘子買賣”,部分民宿平臺的虛假、誇張宣傳也遲早會被揭穿,要想使會員制度具有可持續性,企業就要做到去除 “套路”,真誠地為消費者提供實實在在的服務。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旅遊 科學學院院長谷慧敏表示,民宿卡確實會有“小陷阱”,但還是要看商家是否誠信。但從長遠來看,民宿卡這種消費模式並沒有很長的生命力,目前的設計在某種程度上是個消費陷阱,民宿主沒有站在消費者的角度,給消費者帶來利益。此外,谷慧敏還提醒消費者,要理性購買此類消費卡產品,在購買民宿卡之前,壹定要仔細研究民宿卡本身是否能夠帶來和自身條件相匹配的價值,同時,消費者還要明白,在價格優惠的同時還會有很多的限定條件,謹防互聯網“殺熟”模式。
北京滳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立新表示,民宿平臺在銷售民宿卡時要提前與消費者做好相關約定,如果有明確約定的話要按照約定進行。如果沒有約定,產生了像約不到房等此類問題,那麽,民宿平臺就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既然買了卡就應該在合理的範圍內享受相應的權益。商家應提前預估好與銷售卡量相對應的接待能力,如果因為自身接待能力不足而導致消費者無法預約,那消費者有權要求平臺方全額返還購卡費用並解除合同關系。
由此可見,民宿平臺需要依法運營,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從而進行新消費模式的開發。
此外,朱立新還對消費者提出幾點建議:首先,消費者購買有關卡券時,務必擦亮眼睛,確保其所能享受的合法權益。其次,消費者在購買卡券時,壹定要認真了解使用規則,對於使用規則不明確的地方,根據日常經驗,需要和商家進行溝通確認,並通過錄音或電子平臺的交流留下證據,如有必要最好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予以確認。最後,對於已經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積極主動采取維權措施,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向 旅遊 等相關主管部門舉報要求商家整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