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立案標準是:
(1)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利用實施犯罪的;
(二)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並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軌跡信息、通信內容、信用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
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隨著網絡信息的互聯互通,廣大群眾經常會收到各種騷擾短信和電話,但並不互相透露自己的相關信息。這就是信息泄露事件,隨著我國立法的加強,這些犯罪行為將受到嚴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53條之壹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