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煤礦企業 內部控制構建
壹、煤礦企業內部控制概述
當今經濟飛速發展,國內多家企業為了提高自身在全球化經濟市場中的核心競爭力,力求穩定的發展,紛紛提出符合企業自身性質的內部控制制度,以期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提高綜合競爭力,實現從原本落後的粗放型管理模式過渡到現如今的集約型管理模式。內部控制是指由企業單位部門管理層人員制定的壹系列綜合措施,旨在實現企業內部的管理,保證各個單位部門管理制度合法,主要包括員工管理人性化、資金管理安全化、財務信息真實化等。最終形成壹個完整的、緊密的系統化管理體系。我國煤礦企業的內部控制是企業的核心。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煤礦企業的運作周期長,環節銜接性要求高,各個生產環節任務繁重,安全性問題突出,不易於管理。再加上煤礦從開采到實現銷售過程制約性很強,各個單位部門的影響大,所以企業內部控制已然成為煤礦企業管理的重點內容。企業為了實現自身的經營策略,獲得較大的收益,排除可能性危機,提高資金的利用率,保證資料信息的真實性,就必須結合煤礦企業的經營情況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推動煤礦行業的發展。
二、煤礦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1.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存在著較大的不合理性。早期的煤礦業大部分是由國家控制,國有性質比較突出,企業自身是沒有什麽經營自主權的,壹切由政府領導人說的算,企業管理人員只是遵循上級的意思而進行開采、銷售、投資。企業內部雖然按照企業模式而設立諸如董事會等形式來進行對企業運作的監督,並且聘用職業經理和各個部門的管理人員來經營企業,然而這些機構基本上都只是空架子,中看不中用。而管理人更是沒有什麽經營決策權的。這樣企業內部部分成員和機構是無實質性的作用,對企業沒有什麽建樹,若是長期如此,那麽企業內部的腐敗現象只會更加嚴峻,公司員工卷款私逃,制造假賬,胡亂投資等現象比比皆是。而企業的監督也會無法起到及時的監督作用,國家宏觀調控管理也無法及時發揮作用,最終造成企業內憂外患。
2.煤礦企業內部控制仍然處於探索階段,企業制度不夠完善。國有性質的煤礦企業內部沒有什麽經營權,法人治理結構漏洞百出,實行新的公司制度後,雖然法人治理結構已漸漸完善,企業內部成員也是各司其職,權利和義務劃分清楚。然而,煤礦企業始終保留著對國家的依賴性,很難完全更新換代,在壹些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中仍然處於薄弱狀態,如資金預算、財務控制、風險投資等壹些重要的事情上,還是依照原有的風格來操作,沒有細分投資與管理之間的關系。這樣致使新的內部控制制度仍舊依樣畫葫蘆,照搬舊的制度。或是為了投機取巧,將某項制度直接指定為內部控制制度,以此來節省時間和資金。而這些制度根本就無法對企業起到決定性的作用,若是長期以此作為規範,對企業的損失是不可估量的。
3.煤礦企業內部成員缺乏對內部控制的深刻認識。中小型的煤礦企業內部職員很容易墨守成規,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紀的職員,仗著自己在公司的時間長,容易形成自我中心意識強烈的心態,對新出臺的政策也是以無所謂甚至排斥的心態來對待。企業文化不受重視,很多職員對內部控制存在偏見心理。甚至各個部門的管理人員對內部控制認識欠缺,或認識出錯,誤以為管理制度的職權過於分散,不具備緊密性,不利於企業的發展需求和提高經營效率。
三、加強煤礦企業內部控制的措施
1.註重企業文化,努力宣傳內部控制制度,造就良好的控制環境。企業各單位部門往往只是各盡其職,互相很少來往,信息的獲得也比較閉塞。所以宣傳的主要作用是為了提升企業內部人員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對內部控制制度的了解,提升他們對接受內部控制的自覺性和高度的積極性,以及促進各個單位部門的互相了解和監督。內部控制是否能夠順利實施,壹方面在於企業管理層的作用,另壹方面依賴於內部各成員對內部控制的接受程度。只有員工積極主動地配合,接受新思想,維護新改革的制度,才能使煤礦企業內部控制更加完善。內部控制的實施還要求企業有良好的控制環境,這需要企業內部各單位各員工的積極配合,以免出現孤掌難鳴的狀況,努力維護控制環境是每個企業成員的職責所在,由上級所設立的董事會開始對經理人進行監督和構建良好的環境,經理人管理好下級的工作,各級盡可能發揮最大的工作效率,努力構建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
2.以往所采用的國有企業制度是廠長經理負責制,自2005年新修訂的《公司法》後,將企業的投資和管理相互分離,把大部分權利回歸給企業管理人,統觀近幾年的煤礦企業,仍然有不少的企業沿襲舊的管理方式,沒有設立董事會,甚至混淆投資與管理機制。所以,企業要想構建健全的內部控制,可先從規範法人治理開始,讓企業有更多的自主經營權,成立股東大會,由占用股份較多的股東代表們成立董事會,監事會、推舉經理人,構成健全的內部治理體系。股東大會擁有最高的決策權,對企業未來的發展有較大的發言權,董事會擁有執掌決策權,監事會擁有監督權,經理人擁有管理權,這樣構成的管理體系能夠及時發揮作用,互相監督、互相制約,推進企業內部控制的大力實施。
3.煤礦企業要求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這主要包括兩方面:壹是要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如財務管理,預算管理等,企業內部各個單位部門擁有不同的管理項目,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則有利於企業井然有序地發展,若是企業為了節省成本,將審計部門與會計部門合並進行管理,那麽容易產生部門不清,權利不明的現象;二是要有完善的內部決策制度,能夠對各個單位部門的行使權力有較明確的劃分,如銷售部門擁有自主銷售權利,不受其他部門的幹預。企業要想擁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努力構建管理和決策體系,做好各個制度的有效實施,是非常重要的。
4.加大創新工作,提升內部控制制度。國內內部控制制度很多都是由國外引進的,或只是在原有的內部控制制度基礎上進行改版,尤其是煤礦企業,我國煤礦業的發展雖然較早,但內部控制的引入卻受到我國經濟水平的制約,所以加強煤礦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應努力的重新著手,避免照搬國外制度。加強創新作用,可在企業內部創建資訊平臺,讓企業分子都參與其中,及時了解企業內外發展動態,這樣既可以得到信息的傳播效果,又可集中大部分有效信息資源。也可在企業內部增設用人制度,每月定期淘汰不合格員工,或是設立“以下制上”的監督機制,上級犯錯,下級舉報者可頂替上級位置等合理的措施,使企業內部成員有人人自危的心態,最終可加強企業內部的管理作用。當然企業仍應當結合自身性質要求提出科學可行性的創新制度,以免自亂陣腳,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
總之,在當今經濟發展如此快速的情況下,煤礦業的發展與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息息相關,企業擁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對企業未來的發展有舉重若輕的作用。健全的內部控制不僅能使企業在全球化經濟發展中站穩腳跟,而且也有利於企業擴大自己的規模,提升自己在同行業中的地位。然而,煤礦企業仍應根據自身情況而構建適合自身企業發展的內部控制制度,以免陷入危機,所以如何構建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仍是每個企業應繼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