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商銀行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公司會同建設銀行、徽商銀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包頭市財政局,以及部分有實力的國有企業聯合發起設立。該銀行定位於城市商業銀行,經營範圍限定於內蒙古自治區內,主要服務內蒙古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1.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等
2.發展歷程
⑴2020年4月9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了新銀行即蒙商銀行的籌建申請。
⑵2020年4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黃曉龍介紹,包商銀行改革重組平穩有序推進。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擬設立壹家新銀行——蒙商銀行,收購承接包商銀行在內蒙古自治區內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和人員。
⑶2020年4月29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批準了蒙商銀行的開業申請。
⑷2020年4月30日,蒙商銀行完成工商登記,依法設立。
3.蒙商銀行是新設立且獨立於包商銀行的法人主體。蒙商銀行定位為城市商業銀行,經營範圍界定為內蒙古自治區內,回歸內蒙、服務內蒙經濟社會發展。經營宗旨為紮根內蒙,依法穩健經營,建成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的區域性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