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備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跨境應稅服務免稅備案表;
2.跨境服務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向境外單位提供跨境服務的,應當提交服務對象機構位於境外的證明材料;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場所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的當天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營業執照的登記和發放情況。
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方式,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