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有兩種學生,非統招生和非統招生。這些學生拿到的畢業證屬於民辦畢業證,在薛鑫網上是查詢不到的。只能在自己學校官網查詢統招名額的學生,參加高考,畢業後取得的畢業證屬於統招畢業證,學歷在薛鑫網上查詢。
民辦學校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依法利用非國家財政性資金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
民辦學校包括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等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和民辦教育機構,以及實施職業資格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和民辦教育機構。
民辦學校和非民辦學校是區分辦學主體的。
私立學校有三個明顯的特點:
1,主辦單位不是國家事業單位;
2.資金來源於非國有財政資金;
3.面向社會辦學,就是面向社會招收學生和學員,服務於不特定的群體和公民個人,而不僅僅是招收某個群體、企業、行業、系統和特定群體的人作為學員或學員。從現實情況來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主要包括:公民個人、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集體經濟組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資金來源看,有個人自籌資金、個人智力投資(無資金投入)、個人和企業投資、集資或入股、捐贈等。對於壹個具體的民辦學校來說,資金來源並不完全單壹,而是個人、集體和企業資金的混合。同時,非財政資金也不排除國有資產的註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四條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對於提高人的綜合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創新創造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決定性意義。國家保證優先發展教育。全社會都應關心和支持教育的發展。全社會都應該尊重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