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起訴是需要知道被告方的地址的,否則無法給與對方法院的傳票,若是當事人知道被告人的其他信息,比如身份證號碼或者姓名,就可以去戶籍中心查明對方地址,但需要有律師陪同。提交與案件有關的票據、信函、文件、證書、證明、合同、鑒定結論、借據、字據等。必須出示證據原件,同時提交證據復印件。當事人壹方是公民,應記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郵編和聯系電話;當事人壹方是法人,應記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郵編和聯系電話;訴說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原告是公民的,應出示身份證,並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企業代碼證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代為起訴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