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經濟是指具有雇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講,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設立或由自然人控制,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民營經濟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和外資經濟三部分。
私營或民營經濟不是壹個所有制的概念。是從管理層面說的,指的是以人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私營或民營經濟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有或官辦。所以,只要不是國有或者官辦經濟,都是私營或者民營經濟。在私營經濟中,不僅包括所有的私有制經濟,還包括除國有經濟以外的其他公有制經濟,如鄉鎮企業、合作經濟、社區所有制經濟、協會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
所以,兩者是完全不同的。私有化是基於運行機制,私有化是基於產權。後者受相關法律保護。前者只是壹種學術理論。雖然實際操作中經常有人這麽說,但是工商部門並沒有私有化的統計口徑。只是科技廳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國家最近才出臺相關的政策保護和規範性文件。從歷史上看,私人經營的概念在未來是會消失的,它沒有法律地位,除非它在未來成立,並被賦予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很混亂,很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