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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解釋: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並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金融中介機構。

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的證券市場和成熟的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它在溝通資金供求、構建證券市場、促進企業並購、促進產業集中度和規模經濟、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由於投資銀行的快速發展,給投資銀行下定義非常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為商人銀行,日本稱為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

第壹種:任何從事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

第二,只有經營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

第三種: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並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第四,只在壹級市場承銷證券,在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概念,是現代金融業為適應現代經濟發展而形成的新興產業。它區別於其他相關行業的顯著特征有:首先,它屬於金融服務業,是區別壹般咨詢和中介服務業的標誌;二是主要服務於資本市場,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誌;第三,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這是區別於其他專業金融服務機構的標誌。

[投資銀行的類型]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四種類型的投資銀行:

(1)獨立的專業投資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全世界廣泛存在。高盛、美林、所羅門兄弟公司、摩根士丹利公司、第壹波士頓公司、野村證券、大和證券、日興證券、伊山證券、華寶公司、英國寶元公司都屬於這壹類型,都有自己的專業方向。

(2)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商業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參股或設立自己的子公司來從事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英國、德國等國家非常典型。

(3)全能銀行直接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這類投資銀行主要位於歐洲大陸。他們從事壹般商業銀行業務以及投資銀行業務。

(4)壹些大型跨國公司設立的財務公司。

[投資銀行業務]

經過上百年的發展,現代投資銀行已經突破了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交易經紀、證券私募等傳統業務框架。企業並購、項目融資、風險投資、企業融資、投資咨詢、資產和基金管理、資產證券化、金融創新都成為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組成部分。

(壹)證券承銷。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原始、最基本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權限範圍很廣,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境內外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投行在承銷過程中,壹般要權衡是否組成承銷團,根據承銷金額和風險選擇承銷方式。有四種常見的核保方法:

第壹種:包銷。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及其承銷團成員同意以商定的價格購買所有發行的證券,然後出售給他們的客戶。此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給投行。

第二種:競價收購。通常在投資銀行處於強勢被動競爭時進行。以這種方式發行的證券通常是高信用的債券,受到投資者的歡迎。

第三種:代銷。這通常是因為投資銀行認為證券的信用等級低,承銷風險高。此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人的委托,代為賣出證券。在規定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未全部售出的,剩余部分返還證券發行人,發行風險由發行人自行承擔。

第四種:贊助推廣。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主要對象是現有股東,但不能保證所有現有股東都認購其證券。為防止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導致公司股價下跌,發行公司壹般會委托投行向現有股東發行新股,從而將風險轉移給投行。

(二)證券經紀交易。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上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和交易員的三重角色。作為做市商,投資銀行在承銷證券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壹個流動性強的二級市場,維護市場價格的穩定。作為經紀人,投資銀行代表買方或賣方,代表客戶提供的價格進行交易。投行作為交易商,需要自己買賣證券,因為投行受客戶委托,管理大量資產,必須保證這些資產的保值增值。此外,投行還在二級市場進行無風險套利和風險套利。

(3)私募證券。發行證券有兩種方式:公開發行和私募發行。前壹種承銷實際上是公開發行。私募,也稱為私募,是指發行人不向公眾出售證券,只向有限數量的機構投資者出售,如保險公司和共同基金。私募不受公募法規的限制,不僅可以節省發行時間和成本,而且比在公開市場交易同結構證券給投行和投資者帶來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來私募的規模還在不斷擴大。但與此同時,私募也存在流動性差、發行區域窄、難以公開上市擴大企業知名度等缺點。

(4)並購。企業並購已經成為現代投資銀行除證券承銷和經紀業務之外最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投資銀行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參與企業的M&A活動,例如:尋找M&A的目標,就價格或非價格條款為獵人公司和獵物公司提供建議,幫助獵人公司制定M&A計劃或幫助獵物公司制定針對惡意收購的反收購計劃,以及幫助安排融資和過橋貸款。此外,M&A還經常包括發行“垃圾債券”、企業重組和資產重組。

⑸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為特定的經濟單位或項目規劃進行壹攬子融資的壹種技術手段。借款人只能依靠經濟單位的現金流和收入作為還款來源,以經濟單位的資產作為貸款擔保。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發揮著關鍵作用。他們將與項目相關的政府機構、金融機構、投資者和項目發起人緊密聯系在壹起,協調律師、會計師和工程師共同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然後通過發行債券、基金、股票或貸款、拍賣、抵押等形式組織項目投資所需的融資。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的主要任務是:項目評估、融資方案設計、相關法律文件起草、相關信用評級、證券價格確定和承銷等。

(6)公司財務。公司財務實際上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財務顧問或管理顧問提供的咨詢、策劃或運營。分為兩類:第壹類是根據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壹行業、某壹市場、某壹產品或證券進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提供全面、長期的決策分析數據;第二類是幫助企業在經營遇到困難時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如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體系、出售轉讓子公司等。

(7)資金管理。基金是壹種重要的投資工具,由基金發起人組織起來,吸收大量投資者的分散資金,聘請具有專門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專家進行投資,獲取收益。投資銀行與基金密切相關。首先,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發起人發起設立基金;其次,投行可以作為基金經理管理資金;第三,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承銷商,幫助基金發行人向投資者銷售受益憑證。

做財務顧問和投資顧問。投資銀行的財務咨詢業務是投資銀行尤其是上市公司所承擔的壹系列證券市場業務策劃和咨詢業務的總稱。主要指投資銀行在股份制改造、上市、二級市場再融資以及並購重組、資產出售等重大交易活動中提供的專業財務建議。投資銀行的投資咨詢業務是證券市場壹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之間以及投資者、經營者和證券發行者之間的紐帶和橋梁。傳統上,投資咨詢業務的範圍是為參與二級市場的投資者提供投資建議和管理服務。

(9)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投資銀行以壹家公司的壹定資產作為擔保發行證券,是壹種與傳統債券融資截然不同的新型融資方式。轉換資產的公司稱為資產證券發起人。發起人將住房抵押貸款、信用卡應收賬款等各種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整理出來,出售給特定交易機構,即金融資產的購買者(主要是投資銀行),再由特定交易機構以購買的金融資產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回收購買資金。這壹系列過程被稱為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的證券是各種債務債券,主要形式有商業票據、中期債券、信托憑證、優先股等。資產證券的購買者和持有人可以在證券到期時獲得本金和利息。證券償還資金來源於擔保資產創造的現金流,即資產債務人償還的到期本息。被擔保資產違約並拒絕支付的,資產證券的償還以證券化資產的金額為限,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人沒有超過資產限額的償還義務。

⑽金融創新。根據不同的特點,金融創新工具即衍生品壹般分為期貨、期權和掉期三大類。使用衍生品有三種策略,即套利、增加收益和改善證券投資管理。通過金融創新工具的建立和交易,投資銀行進壹步拓展了業務空間和資本收益。首先,投行作為經紀人,代表客戶買賣這類金融工具,收取傭金;其次,投行還可以獲得壹定的利差收入,因為投行往往先作為客戶的交易對手買賣衍生品,然後再找另壹個客戶進行相反的抵消交易;第三,這些金融創新工具還可以幫助投資銀行控制風險,避免損失。金融創新也打破了原有機構中銀行與非銀行、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的界限和傳統的市場劃分,加劇了金融市場的競爭。

⑾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又稱風險投資,是指新興企業在初創期和擴張期的融資,其特點是高風險、高回報。新興公司壹般是指利用新技術或發明生產新產品的公司,這種公司具有巨大的市場潛力,可以獲得遠高於平均利潤的利潤,但也充滿了巨大的風險。因為風險大,普通投資者往往不願意涉足,但這類公司最需要資金的支持,從而為投行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投資銀行在不同層面上參與風險投資:首先,通過私募為這些公司籌集資本;二是壹些潛力很大的公司,有時會直接投資,成為其股東;第三,更多的投資銀行設立“風險基金”或“風險基金”,為這些公司提供資金。

[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

壹般來說,投資銀行采用的組織結構與其內部組建模式和管理思路密切相關。現代投資銀行有三種主要的組織結構。

(1)合夥人制度。合夥人公司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擁有公司並分享公司利潤的組織形式,合夥人是公司的所有者或股東。其主要特征是:合夥人* * *享有企業的經營收益,對經營虧損* * *承擔無限責任;可以由全體合夥人* * *,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只出資,自負盈虧;合夥人的構成可大可小。

(2)混合公司制。混合公司通常是由功能上不密切相關的資本或公司合並而成的更大的資本或公司。20世紀60年代以後,在大公司的多元化生產經營過程中,投資銀行是被收購或被並入混合公司的重要對象。這些M&A活動的主要動機是擴大母公司的業務規模。在這個過程中,投資銀行逐漸開始從合夥人制度向現代公司制度轉變。

(3)現代公司制度。現代公司制度賦予了公司獨立的人格,其設立是以企業法人財產權為核心和重要標誌的。法人財產權是企業法人對包括投資和投資增值在內的全部企業財產享有的權利。法人財產權的存在表明法人團體的權利不再表現為個人權利。現代公司制度使投資銀行在資金籌集、金融風險控制和管理現代化方面具有傳統合夥人制度無法比擬的優勢。

【投資銀行的起源和演變】

現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起源於歐美,主要是由18、19世紀許多出售國債和企業票據貼現的金融機構演變而來。投資銀行的早期發展主要得益於以下四個因素。

(1)貿易活動日益活躍。隨著貿易範圍和金額的擴大,客觀上要求融資信用,於是壹些信譽極好的大商人利用自己積累的財富成為商人銀行家,專門從事融資和票據承兌貼現業務,這是投資銀行出現的根本原因。

(2)證券業的興起和發展。證券業和證券交易的快速發展是投資銀行業快速發展的催化劑,為其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天地。投資銀行作為證券承銷商和證券經紀商,逐漸確立了其在證券市場的核心地位。

(3)基礎設施建設高潮。資本主義經濟的快速發展對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壓力。為了緩解這壹矛盾,歐美在18、19世紀掀起了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在這個過程中,巨大的資金需求使得投資銀行在融資和融資過程中迅速發展。

(4)股份公司制度的發展。股份制的產生和發展不僅給西方經濟體制帶來了壹場深刻的革命,也確立了投資銀行作為企業和公眾之間資本中介的角色。

20世紀初,西方經濟的持續繁榮帶來了證券業的熱潮,證券市場上熙熙攘攘的交易變成了狂熱的貨幣投機。商業銀行憑借雄厚的資金實力頻繁涉足證券市場,甚至參與證券投機;同時,世界各國政府缺乏有效的法律和管理機構來規範證券業的發展,為1929-19933的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經濟危機直接導致大量投行倒閉,證券行業極度蕭條。這使各國政府清楚地認識到,銀行信貸的盲目擴張和商業銀行直接或間接介入風險很大的股票市場,是經濟安全的重大隱患。1933之後,美國、英國等國將投資銀行業務與商業銀行業務分開,分業經營。自此,壹個全新的獨立投資銀行在經濟危機的蕭條中崛起。

在經歷了經濟危機後近30年的調整後,投資銀行業務再次迎來了快速發展。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抵押債券、金融管理服務、杠桿收購(LBO)、期貨、期權、互換和資產證券化等金融衍生品的不斷創新,使金融業尤其是證券業成為變化最快、最具革命性和挑戰性的行業之壹。另壹方面,這種創新也反映出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都在繞過管理體制的約束,相互蠶食業務。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混業經營及其全球化發展的趨勢已經非常強勁。

【投資銀行發展趨勢】

近二十年來,在國際經濟全球化和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趨勢下,投資銀行業務徹底跳出了傳統證券承銷和證券經紀的狹窄業務框架,進入了金融業務的國際化、多元化、專業化和集中化,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這些變化正在不斷改變著投資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務,並對世界經濟和金融體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形成了鮮明而強大的發展趨勢。

(1)投資銀行業務的多元化趨勢。自六七十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逐漸放松金融管制,允許不同金融機構適當交叉業務,從而為投資銀行業務的多元化發展創造了條件。20世紀80年代,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和金融創新工具的不斷發展和完善,這種趨勢進壹步加強。如今,投資銀行已經完全跳出了傳統證券承銷與經紀的狹窄業務框架,形成了證券承銷與經紀、私募、並購、項目融資、企業財富管理、基金管理、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風險投資等多元化業務結構。

⑵投資銀行的國際化趨勢。投資銀行業務的全球化有著深刻的原因。第壹,世界各國經濟發展速度和證券市場發展速度不同,使得投資銀行將其作為新的競爭領域和利潤增長點,這是投資銀行向國外擴張的內在要求。其次,國際金融環境和金融條件的改善,客觀上為投資銀行實現全球化經營準備了條件。早在20世紀60年代,投資銀行就與外國代理銀行合作,幫助國內公司向海外出售證券或作為投資者中介進入外國市場。20世紀70年代,為了更有效地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各大投資銀行紛紛在海外設立自己的分支機構。20世紀80年代以後,隨著世界經濟和資本市場的壹體化以及信息和通信業的快速發展,以前的距離限制已經不能成為金融機構的壁壘,業務全球化成為投資銀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制高點的重要問題。

(3)投資銀行專業化趨勢。專業化分工協作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必然要求。在整個金融體系多元化發展的過程中,投行業務的專業化也成為必然,各大投行在拓展業務多元化的同時各有所長。例如,美林在基礎設施融資和證券管理方面享有很高的聲譽,高盛以其研究能力和承銷聞名,所羅門兄弟擅長商業票據發行和公司並購,第壹波士頓在組織銀團和安排私募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4)投資銀行集中化趨勢。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隨著戰後經濟金融的恢復和增長,大財團的競爭與合作使得金融資本越來越集中,投資銀行也不例外。近年來,由於來自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競爭,如收益債券分銷、歐洲美元辛迪加等。,投資銀行的集中程度加劇了。在這種形勢下,各大投行紛紛通過並購、重組、上市等手段擴大規模。比如美林證券和懷特黑德公司的合並,瑞士銀行公司收購英國華寶。大規模的並購使得投行的業務高度集中。1987美國25家大型投資銀行中,最大的三家、五家和10家公司分別占市場證券發行量的41.82%、64.98%和87.96%。

[中國投資銀行]

中國的投資銀行業務不斷發展,以滿足證券發行和交易的需要。從我國的實踐來看,投資銀行業務最初是由商業銀行完成的,商業銀行不僅是金融工具的主要發行者,也是擁有金融資產最多的金融機構。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隨著我國證券流通市場的開放,原有商業銀行的證券業務逐步分離,各地區成立了大量的證券公司,形成了以證券公司為主的證券市場中介體系。隨後十年,券商逐漸成為中國投行業務的主體。然而,除了專業的證券公司之外,還有大量的信托投資公司、金融投資公司、產權交易和經紀機構、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咨詢公司等從事投資銀行的其他業務。

中國的投資銀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壹種是全國性的,第二種是區域性的,第三種是私營的。國家投資銀行分為兩類:壹類是以銀行系統為背景的證券公司;第二種是有國務院直屬部委或國務院背景的信托投資公司。區域性投行主要是省市兩級的專業證券公司和信托公司。上述兩類投資銀行依托國家在證券業務方面的專營,在中國投資銀行業占據主導地位。第三類私人投資銀行主要是壹些投資管理公司、財務咨詢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他們大多由過去為客戶提供管理咨詢和投資咨詢服務發展而來,在企業並購、項目融資、金融創新等方面具備壹定的資本實力和較強的靈活性,正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領域的又壹支中堅力量。

我國現代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只有不到十五年的時間,還存在著規模過小、業務範圍過窄、高素質專業人才缺乏、過度競爭等問題。然而,中國的投資銀行業正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大的市場需求。隨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快速發展和深化,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投融資需求將日益旺盛,大中型國有企業在轉換經營機制和民營企業尋求未來發展方面將越來越依賴資本市場的作用,這將為中國投資銀行業的長期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投資銀行:是管理資金的行業,主要功能是為資金的使用者和提供者手中的閑置資源的配置和組合提供中介服務,從而為雙方提供資源,享受創造的收益。(是資金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的組合和運作)

意義:投資銀行的市場中介功能是市場經濟的充分體現。

隨著金融產品的衍生,投資銀行的業務範圍趨於擴大,尤其是從大型投資銀行衍生出來的小型投資銀行機構。在發達國家市場壹直處於核心地位。

主要產品:財務能力(基於經濟和業務的財務分析)

財務建議(包括合適的利率水平、認購價格和投資者的需求預期)

主要收入:傭金

有效利用資金是投資銀行思考的核心。

投資銀行學課程:1.65438+4世紀意大利商人發明的“銀行承兌匯票”。

2.18世紀倫敦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投資銀行家應運而生。

3.制造業的競爭促使壹批承兌行和商人,也稱為商人銀行,承擔海外貿易和出口業務的金融風險。

4.美國內戰時期出現的政府債券和鐵路債券成為美國投資銀行的起源。(1933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使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業務嚴格分離。)

5.二戰後,投資銀行在資金籌集和企業投資方面仍有優勢,但不再是純粹的證券承銷商。

五並購:1。65438+60-70年代主要是以規模經營為主的橫向並購。

2.20世紀20-30年代主要是整合主業和相關產業的產品鏈,形成原材料采購、加工、制造、營銷等流程的壹體化體系,即垂直並購。

三。20世紀50年代的混合和跨行業並購

4.杠桿收購盛行於上世紀80年代,垃圾債券為企業並購提供了資金支持。

90年代中期,憑借其風險投資和公開融資,迅速普及和推廣了新技術的應用。

商業模式:分離型(中美)和全能型(德國、瑞士、荷蘭)

四個定義:1。任何從事華爾街業務(銀行業務、承銷業務和交易業務)(廣義)的銀行或金融機構。

2.經營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證券承銷、基金管理、企業融資、並購、項目融資、風險投資、企業財富管理和財務顧問,不包括向散戶投資者出售證券、向消費者提供房地產代理和抵押及保險產品)的銀行或金融機構(最佳)

3.僅指某些資本市場業務,即證券承銷和並購(狹義)。

4.在壹級市場承銷證券,在二級市場交易證券(不合適)

(大型投行可以用第二種,小型投行僅限於證券承銷、企業融資、與資本市場相關的並購)

美國投資銀行-投資銀行或證券公司-分業經營

分類:國家和傳統習慣英國投資銀行-商業銀行-貨幣市場存貸款和證券承銷

德國投資銀行-綜合銀行-沒有專門的投資銀行。

規模和業務能力:國際超大型投資銀行、國家和地區投資銀行、專業投資銀行。

獨立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控制的投資銀行(高盛、美林、摩根士丹利、第壹波士頓、野村、日興、華寶)

大型跨國公司的綜合投資銀行和財務公司

功能:金融中介,創造證券市場流動性,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產業集聚,金融創新,促進產融結合,培養企業家。

業務分類:傳統-證券發行和承銷、證券經紀、做市和證券私募。

現代-並購、項目融資、風險投資、財務顧問

其他-投資顧問,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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