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改變隸屬關系,就是該納稅人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變了。
納稅人改變隸屬關系,需要變更稅務登記信息
稅務證變更登記
1、變更範圍: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均應辦理變更登記:改變納稅人名稱;改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改變經營範圍;改變經濟性質、核算方式、隸屬關系;改變註冊地址或經營地址;改變銀行基本存款賬戶或納稅賬戶;改變註冊資金;其他需要變更的事項。
2、辦理程序:納稅人如實、準確填寫《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壹式二份(加蓋印章),並提供有關證件、資料,向稅務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對變更稅務登記的內容涉及稅務登記證件更改的,收回原稅務登記證件,並按變更後的內容,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對不需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的,變更相應的登記內容。
3、辦理地點:溫州市鹿城後巷47號稅務登記分局,咨詢電話:88513202。狀元、永強、梧埏、海城、仙巖、三溪、藤橋等偏遠地區的個體工商戶、開發區的納稅人可自願選擇就近到所管轄的分局管理科稅務登記窗口或稅務登記分局辦理登記。
4、需提供資料: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變更後的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變更事項的有關資料復印件;納稅人名稱變更的,還應提供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證書原件(個體除外);納稅人跨區域變更經營地址的,需由原主管分局在《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上簽署意見。
5、註意事項:納稅人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部門變更登記的,或者其稅務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6、承諾時限:納稅人提供的證件、資料齊全,內容填寫準確的,受理後即時辦理(有特殊情況的,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