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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態環境系統高質量發展的十六項措施

南通生態環境系統高質量發展的十六項措施

5月12日,江蘇省南通市生態環境局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南通市生態環境系統服務高質量發展16條措施,為繼續做好高質量發展的生態綠色護航。南通市生態環境局緊盯企業和群眾的難點和堵點,在項目審批、總量管理、資金支持、執法監管、企業服務、監管激勵等方面出實招、求實效,共同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南通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陸講解了2023年南通生態環境系統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十六項措施。

項目審批方面,2023年建立市級以上重大項目信息服務卡,明確工作專班,全程跟蹤項目審批和建設進度,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全力保障優質重大項目高質量落地;總量管理方面,從工業源、移動源、生活源、農業源等方面深入開展汙染治理和各類生態拓展工程,進壹步挖掘汙染減排潛力,建設強大優良的市級環境總量指標儲備,有效保障市級以上重大項目的總量需求;在金融支持方面,積極推進綠色金融政策,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持力度;在執法監管方面,對直接或間接提供電力、熱力、天然氣、飲用水、交通運輸等基本公共服務的企業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應急管控,“可以免,應當免”;在企業服務方面,生態環保部門對企業涉及生態環保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的咨詢,按照首問負責制原則,當場或1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或拿出解決方案建議;在監督激勵方面,引導納入全省高質量發展考核的縣(市、區)結合全省生態環境領域實際應用進行監督激勵,重點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

近年來,南通市生態環境局在重大項目服務上更加精準,開展建設項目環保前後全過程監管等國家級試點,推行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承諾制,同類型項目捆綁審批,簡化報告內容,壓縮審批時限。9個嘉園區118項目享受政策紅利;在環境監管方式上更加優化,實行了生態環境非現場監管執法。383家企業被納入監管執法正面清單,36家企業被納入大氣汙染應急控制豁免清單。輕微違法不予處罰和壹般違法處罰較輕的案件共931起,涉及金額3131萬元;服務發展渠道更加暢通,開展“白名單”等重點優質企業“體檢”活動,發布指導意見130份,提出指導意見241份。

五年來,南通經濟總量連續跨越四個千億臺階,躋身“萬億城市”行列。同時,大氣環境質量保持全省前列,省檢ⅲ類以上斷面比例歷史性地達到100%,實現了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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