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公司章程,選取經營場所,建立組織機構。
2、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準。
3、向工商部門辦理有關許可證。
4、股東將出資額存入在定點入資銀行開設的“註冊驗資臨時賬戶”銀行向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提供資金情況證明
5、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6、向工商行政部門報關有關申報材料。
7、領取營業執照。
8、向技術監督部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9、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10、在銀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
11、開業。
設立內資企業所需文件:
1、申請企業法人(非公司)開業登記應提交:
(1) 企業法人申請開業登記申請書
(2) 企業法人章程
(3)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集體所有制企業提交驗資報告
(4) 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5) 註冊地址使用證明,包括住所租賃使用證明、住所產權歸屬證明
(6) 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
(7) 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及身份證復印件
(8)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批的有關批文
2、申請有限責任公司開業登記應提交(含私營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3) 公司股東名錄及身份證明(法人企業股東提交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股東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登記證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證復印件。
(4) 驗資證明,用固定資產投資的還需提交固定資產評估報告
(5) 公司章程
(6) 公司董事、經理、監事成員名單
(7) 股東第壹次會議、董事會或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的)第壹次會議決議;監事會或執行監事第壹次會議決議
(8) 公司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及身份證復印件
(9) 註冊地址證明,包括住所租賃使用證明和房屋產權歸屬證明
(10) 委托代理人證明
(11)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批的有關批文
3、營業登記註冊或分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
(1) 營業登記註冊或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 營業單位負責人登記表及身份證復印件
(3) 營業單位負責人任職文件
(4) 主辦單位章程復印件
(5) 住所使用證明,包括住所租賃使用證明和住所產權歸屬證明
(6) 加蓋本企業印章的主辦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7) 主辦單位所在地工商局同意異地設分支的核轉函
4、私營企業(含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設立登記應提交:
(1) 私營企業(獨資或合夥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
(2) 投資人履歷表及身份證復印件
(3) 場地使用證明,包括住所租賃使用證明和住所產權歸屬證明復印件
(4) 合夥企業提交合夥人之間訂立的書面協議書
(5) 委托代理人證明
(6) 經營範圍中涉及國家有關規定的提交批準文件
(7)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5、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提交:
(1) 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表
(2) 個體經營者基本情況表及身份證復印件,外地人員在津暫住證
(3) 場地證明,包括住所租賃使用證明、住所產權歸屬證明復印件
(4) 經營範圍中涉及行業管理的需提交行業管理部門的批件或資格證明。
(5)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申請設立股份制合作制企業應提交:
(1) 股東簽署的協議書或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本企業改組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決議;其中股東全部為自然人的,其簽署的協議書應經過公證
(2) 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書面證明,以及被指定的代表或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3) 章程及股東會通過企業章程的決議
(4) 董事產生及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的決議
(5) 資產評估報告及對資產評估結果的認可和確認證明
(6) 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 股東合法身份證明和股東名冊;股東名冊應載明股東的姓名、住所、出資金額、出資方式等。改組設立或職工股東人數較多的股份合作制企業也可由原所在企業勞資部門在股東冊上簽章後,不再提供身份證明
(8)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及任職文件
(9) 住所及經營場所的合法使用證明,包括住所租賃使用證明和產權歸屬證明復印件
(10) 改組設立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應提交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
(11) 名稱預核準通知書
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定,地方部門規定應審批的項目要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審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