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單位咨詢(1)單位通過電話或上門方式,咨詢有關開戶情況。(2)單位可通過上網下載相關表格,或上門領取電子表格。第二步:單位填寫表格、準備資料(1)單位可在網上下載《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委托管理協議》、《單位繳存住房補貼資金委托管理登記表》、《單位繳存住房補貼委托管理資金核定表》填寫打印並蓋章,另拷貝電子文檔至軟盤或U盤;(2)單位可在網上直接填寫《企業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表》和《企業住房補貼繳費卡申請書》由單位在網上填寫後直接提交,提交後打印並蓋章;(3)單位準備好其它所需書面材料;(4)對不能上網的單位,可至中心上門領取(1)中所需電子表格,回單位後填寫打印(1)中各表;並另請中心承辦人協助填寫並打印(2)中所需表格,由單位蓋章後壹同攜帶所有資料至中心申請受理。第三步:中心受理(1)歸集處會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同審核單位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有效,表單的填寫是否正確、完整;(2)對單位提出的個性化要求,歸集處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同與單位協商。(3)歸集處承辦人告知單位等待中心審核結果。第四步:中心內部流轉審核(1)歸集管理處審核歸集管理部門經辦人在確認單位申報資料齊全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下,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簽報事由和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後報市中心行政領導審批。(2)行政領導審核簽約市中心行政領導收到簽報後,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審批通過後,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權分管行政領導在《住房補貼資金委托管理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單位與市中心另有約定的,雙方法人代表可以簽訂補充協議。(3)歸集管理處登記歸集管理處在雙方法人代表簽訂《住房補貼資金委托管理協議書》後,於3個工作日內,由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在《單位住房補貼委托資金管理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部門業務專用章。第五步:單位領取相關資料(1)歸集管理處整理單位所需領取的資料,歸檔留存資料;(2)通知單位領取資料;(3)網站管理辦公室辦理繳存登記手續歸集管理處將單位相關資料(包括協議、網站所需表格)移送網站管理辦公室,網站管理辦公室在審核後,確認單位已經付費並成為VIP會員後,打印《上海市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加蓋住房補貼資金管理機構受理章,並制作單位經辦人登錄的用戶USBKEY,通知單位再次前來領取相關資料。(4)單位在領取資料後,由網站指導單位經辦人如何操作住房補貼系統的個人開戶和其它業務功能。第六步:單位領取繳費卡(1)網站將單位開戶信息傳給建行主辦行。(2)建行主辦行給單位開卡。(3)建行主辦行將繳費卡信息傳給承辦人,同時將繳費卡實卡交換到協辦行。(4)建行協辦行通知單位領卡。(5)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到協辦行領取繳費卡。(6)單位上網確認繳費卡,完成單位開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