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寧夏回族自治區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

(壹)繳費單位社會保險註銷登記

當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被工商行政部門吊銷執照或誇統籌範圍轉出以及其他情況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1、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部門受理參保繳費單位的註銷社會保險登記的申請後,應由註銷單位陳述註銷原因,並按要求提供壹下資料和證件:

(1)註銷同誌或法院裁定單位破產等法律文書;

(2)工商執照註銷或有關機關批準註銷的證明;

(3)填報《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保險註銷登記表》(表:1-3)

(4)原《社會保險登記證》正、副本;

(5)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註銷登記的其它資料和證件。

2、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查閱填表或提供的材料和證件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和符合註銷登記要求,重點是對參保繳費單位繳費情況進行稽核清算,對繳費個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情況進行核實。在10日內審核完畢,並將結果書面同誌申報註銷單位,如單位發生欠費的應及時同誌補繳,結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註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收回《社會保險登記證》,並將註銷實惠保險終止登記信息通知相關部門,同時將終止信息資料歸檔。

(二)繳費個人社會保險註銷登記

繳費個人退休時不滿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在職職工死亡或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者死亡,可按規定壹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累計儲蓄中的全部或個人繳費本息,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另外,職工退休後出境定居的若按個人賬戶余額(含企業繳費、個人繳費及利息)壹次性結清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應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並註銷個人社會保險登記。

1、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部門受理參保繳費個人的註銷社會保險登記的申請後,應由註銷個人陳述註銷原因,並按要求提供壹下資料和證件:、

(1)本人(或委托人、繼承人)的書面申請;

(2)委托人或繼承人的身份,應出局公證文書或有效證明。有效證明是指原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警署、街道、鄉鎮等壹級組織的證明;

(3)人員死亡的,提供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或公安機關的戶籍註銷證明;

(4)出國(境)定居人員提供出國(境)定居證明(處境卡、單程通行證、翻譯後的簽證)復印件;

(5)失蹤人員應出示司法機關的失蹤告示和公安機關開具的宣告死亡證明;

(6)符合有關規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相關證明;

(7)填報《寧夏回族自治區個人賬戶註銷登記申請表》(表1-7)。

2、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查閱填表或提供的材料和證件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和符合註銷登記要求,相關部門對參保繳費個人繳費情況進行稽核清算,對繳費個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情況進行核實,在10日內審核完畢,並將結構書面通知申報註銷個人或法定繼承人,轉移或結算個人賬戶的結余額。社會保險經辦季候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卡手續,

3、註銷。收回《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並將註銷社會保險終止登記信息通知相關部門,同時將終止信息資料歸檔。

擴展閱讀:保險怎麽買,哪個好,手把手教妳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 上一篇:穆裏尼奧能在國際米蘭取得成功嗎?妳覺得他的簽單怎麽樣?
  • 下一篇:企業變更法人流程網上怎麽操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