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地勘單位的基本情況
目前,我區有***19家具有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其中14家資質最高的單位為甲級,2家資質最高的單位為乙級,3家資質最高的單位為丙級..
我區實行屬地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有12個。單位名單如下:寧夏煤田地質局(寧夏煤炭勘查工程公司)、寧夏核工業地質勘查院、寧夏地質環境監測站(原寧夏地質調查院)、寧夏礦產地質勘查院、寧夏有色金屬地質勘查院、寧夏礦業開發公司、寧夏物化探院、寧夏地質工程勘查院、寧夏伊斯蘭地質工程公司、寧夏地質工程公司、寧夏地質勘查院。
(壹)國有地勘單位的基本情況
2006年末,國有地勘單位從業人員3497人,地質勘查從業人員2146人,其中地質技術人員1088人。年底時,退休人員總數為3087人。
2006年末,國有地勘單位資產總額為86290.77萬元。其中,生產經營資產25139.32萬元。
2006年末,國有地勘單位總收入為15073.73萬元。總支出58542.68萬元。其中地質勘探支出85,665,438+0.40萬元。
(二)屬地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的基本情況
2006年底,國有地勘單位職工人數為3389人,地質勘查從業人員2077人,其中地質技術人員65438人+0042人。年末退休人員總數為3014。
2006年末,屬地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資產總額為85043.77萬元。其中生產經營資產239,465,438+0.32萬元。
2006年末,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總收入為147587300元。總支出57926.68萬元。其中地質勘探支出8246.4萬元。
二。國有地勘單位各項優惠政策的核實和落實
經核實,國有地勘單位各項優惠政策(主要是中央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寧夏地礦局、寧夏煤田地質局得到了較好的反映。詳情如下:
(1)地質勘查費基數及年增長率。執行情況良好,寧夏地礦局地質勘查費基數由0999年的65438+4146萬元增加到110170萬元,寧夏煤田地質局分配基數為1022萬元,較2004年年均增長9.55%。
(2)地質勘查費基數10%及礦業權價款轉國家資本政策。地勘費基數10%轉國有資本的政策已經落實。
(3)轉貸財政貼息政策。寧夏地礦局1999 ~ 2001、2001、2003 ~ 2005年財政貼息資金已落實,2006年65438+萬元,2002年未落實。
(4)稅收優惠政策。未實施。
(五)下崗職工再就業優惠政策。由於1999的屬地化管理,壹直沒有實施。
(6)退休工人的養老金保障政策。已經實施,基本上依靠財政支持,保證退休職工養老金按月足額發放。
(7)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處置政策。寧夏地質礦產局已經實施。根據2003年6月5438+065438+10月11日自治區政府專題會議紀要,根據有關規定,寧夏地礦局及所屬地質勘查單位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可通過轉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或評估後授權經營等方式處置。利用現有土地改善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住房條件並改變土地用途的,可免交土地出讓金。向地礦局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出讓土地時,應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並嚴格按照《經營性用地和非經營性用地出讓協議》的有關規定辦理。土地收益主要用於地礦局進行結構調整和職工安置的政策執行。
(8)基本建設預算中的投資補助政策。寧夏地礦局基本建設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2006年80萬元5438+0,2002年1萬元,2003年1萬元,2005年1萬元。然而,它在2004年和2006年沒有得到執行。寧夏煤田地質局落實60萬。
(9)房改支出政策。寧夏地礦局從1999到2006年已經落實了在職和退休職工的月補貼,但1998之前在職和退休職工的壹次性住房補貼壹直沒有落實。
(10)漲工資政策。所有地方勘探單位都已落實。
(11)基本醫療保險、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政策。寧夏地礦局所有工作人員都參加了醫療保險。由於該局為事業單位,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未參加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但整體合同制工人參加了失業保險。寧夏煤田地質局所有員工都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
(12)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政策。因為自治區沒有出臺相關事業單位統籌養老的政策,寧夏地礦局是事業單位,所以沒有實施,但是該局合同制工人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其他地勘單位合同制工人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統籌。
(13)其他政策。沒有。
三、主要問題
壹是人才短缺。寧夏地處偏遠,經濟落後,工資低,很難吸引地質類院校的學生來寧夏工作。地方勘查單位專業人員不對口的現象也很嚴重,造成部分項目質量下降。
二是地勘單位屬地化後,資金短缺,用於生產經營的優秀經營性資產太少,不足以支撐地勘單位的發展。由於資金短缺,設備不足且老化,短期內難以解決,所以到了市場上就沒有競爭力,發展潛力嚴重不足。
三是地勘單位基礎薄弱,抗風險能力弱,無力進行有風險的礦產勘查。建議中央和地方政府建立風險勘探專項基金。
四是礦權設置影響了專業地勘隊伍在區域內的找礦優勢。
四。建議
壹是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與自治區機構改革同步),繼續推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積極探索有利於增強地勘單位活力的改革措施。當前,要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首先解決好地勘單位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的社會保障問題,重點解決好國有地勘單位的歷史遺留問題,如職工住房(而不是住房補貼)、基地建設、設備更新等。,以提高地勘單位改革和自我發展進入市場的能力。地勘單位房改所需資金應納入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房改制度實施計劃,統壹規劃,統籌安排。減免地勘單位用於解決職工住房和危房改造的市政、城建、消防等相關配套費用,並將住房改造納入城市危房改造範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工資福利享受其他事業單位同等待遇。
二是加強人才培養,建設壹支高素質的技術隊伍,保持地勘隊伍的穩定和發展。
第三,提高技術裝備水平,改善地質工作條件,提高地質找礦效率。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地質勘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