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1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湖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加強行業自律,規範流通領域農產品經營行為,倡導誠信和公平競爭的社會意識,營造安全的消費環境,加強行業自律,規範流通領域農產品經營行為,倡導誠信和公平競爭,營造安全的消費環境。本超市鄭重承諾:
壹是嚴把農產品質量安全關,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標準。拒絕購銷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的產品,對超市流通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檢,壹旦發現不合格農產品,及時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逐步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凈化農產品市場流通環境。增加農產品監管區域和抽檢頻率,完善檢驗記錄;對自檢結果不確定的農產品,及時進行檢驗;同壹產地的同壹農產品連續三次不合格,六個月內禁止進入超市流通銷售。
第三,完善監管制度,完善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實行農產品索證索票制度和產品追溯制度。這家超市保證農產品進貨渠道正當,證件、照片、票據齊全,與批發商簽訂購銷合同,保證農產品追溯機制的順利實施。
四、積極配合市政府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超市的監督檢查,處理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並依法接受農業部門農產品質量監督人員的監督。
五、加強營銷環境建設,註重企業形象,提高社會責任意識,加大對員工的知識培訓、宣傳教育力度。
六、落實責任制,提高自身監督效率。因農產品質量問題給社會造成不良後果的,本超市應當依法承擔經濟損失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XXX
時間:XXXX XX年XX月XX日
為了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確保生產的糧食質量安全,我們向社會承諾:
1,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相關規定,確保在糧食生產特別是水稻病蟲害防治中不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酸銨等五種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復配制劑。
2.在糧食作物病蟲害防治中,要嚴格按照規定使用高毒農藥替代品和農業部規定的壹系列低毒低殘留農藥,積極使用對生態環境友好、無汙染的生物農藥,盡可能減少農藥殘留,提高糧食品質。
3.如不履行上述承諾,造成後果,由本人(單位)依法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3 1。確保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規範生產行為,確保種植過程中進行質量安全檢查,嚴格執行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銷售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確保不合格產品不流入市場。
2、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規定,不超標準使用投入品,堅決不施用國家禁用的農藥和有毒有害物質。
3、建立完整的農產品生產和銷售記錄,按要求完善和保存種植業生產檔案。
4、依法接受農產品質量監督人員的監督管理,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作出的處理決定。
5.自覺接受上級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抽檢,積極配合抽檢工作,提供準確的樣品來源等信息,切實履行相關法定職責。
6、因生產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而給社會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7、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等九部委《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食品添加劑,嚴格規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公告》的規定。
8.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壹責任人。
20xx年x月x日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第四條為確保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我(單位)作出如下承諾:
1.保證按照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有機)食品生產的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生產。
2、堅決杜絕使用違禁獸藥、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劑。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使用飼料獸藥,確保絕不使用瘦肉精、氯黴素、蛋白香精、萊克多巴胺等違禁藥物。
3、確保銷售前進行質量安全檢驗工作,符合質量要求的畜禽產品才允許銷售,確保不合格的畜禽產品不流入市場。
4、必須完善畜禽產品生產和銷售檔案,並按要求保存檔案;我們必須實施不合格畜禽產品召回制度。
5、依法接受農產品質量監督人員的監督管理,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作出的處理決定。
6、因畜禽產品質量問題給社會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名(單位):
日期年月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主動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辦理動物收購販運備案。個人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符合要求,並定期體檢。
二、不經營、不運輸無檢疫證明的動物;不得轉讓、偽造或塗改檢疫證書。
三、不操作和不拋棄死亡動物。對已經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應當在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車輛、襯墊、包裝、容器等。符合動物防疫要求;動物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後嚴格清洗消毒,墊料、糞便等廢棄物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五、發現染疫動物或疑似染疫動物,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報告,並采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擴散。
六、主動建立動物購銷臺帳,詳細記錄並按規定保存。
7.不得在運輸過程中非法註水,不得餵入非法添加的物質或違禁藥物。
八、自覺接受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及時舉報違規行為。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第六部分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強農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監督檢查,保障人民群眾農產品消費安全。專門簽訂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壹、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自覺加強組織培訓學習。
二、保證按照相應的農產品生產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生產;按照相應的農產品產地標準管理基地;按照《農產品包裝標識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產品進行包裝和標識。
三、確保銷售前進行質量安全檢驗工作,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才允許銷售,確保不合格農產品不流入市場;對不合格農產品實行召回或銷毀制度。
四是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規定,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規定,堅決杜絕使用禁用農藥、漁藥和獸藥,合理使用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劑。
五、建立完整的生產管理全過程檔案,並按要求保存兩年以上,禁止偽造農業生產記錄。
六、依法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單位的監督管理,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作出的處理決定。
七、誠信、承諾,做到相關法律法規和質量承諾上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本單位鄭重承諾,因違反上述任何條款而造成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願意接受處罰並承擔壹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