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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如何辦理無公害產品認證?

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項目

申報與管理壹、項目申報的內容和渠道(壹)項目申報的內容1。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示範項目:主要開展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等項目,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和典型示範。2.農業產業化建設項目:產業化建設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產品基地、產品加工、產品營銷、物流配送均可由農民專業合作社規劃申報。3.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項目: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原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申報由農民專業合作社牽頭。大量的認定、認證、申報工作只能由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4.科技創新項目:用應用技術攻關,發展科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未來要實施的重要項目,科技部門也認同這種新載體。5.物流建設項目: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申報物流和市場建設項目。6.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要內容,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要載體。未來,農村水利建設、環境整治、生態建設將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要活動。7.技能培訓項目:農村有大量剩余勞動力資源,每年新增勞動力。參與職業技能培訓,加強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將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課題。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組織技能培訓的重要載體和橋梁組織,協助相關組織開展技能培訓是可以普遍實施的項目。8.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國家資助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範圍廣泛,包括水產養殖和農產品加工項目。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積極申報,直接實施本項目。(二)項目申報渠道為1。發展改革委司:主要有農業良種繁育推廣、病蟲害監測、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護、優質高效示範基地、基礎設施配套工程、農產品加工園區配套工程等配套工程。2.財政部門:主要包括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項目、農業科技示範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和農業產業化建設項目。3.農業板塊:主要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示範項目、農業產業化建設項目、優勢產業帶基地建設項目、生態農業建設項目、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項目。4.林業部:主要有農民林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建設示範項目。5.水利部門:主要包括水利設施建設項目。6.科技部門:主要包括科技創新、科技開發、新技術應用推廣項目。二。農業部示範項目申報條件、程序及支持內容(壹)項目目標農業部示範項目重點支持糧食、油料、生豬、奶牛、家禽、果蔬等專業合作社。(二)申請條件申請項目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在縣級以上工商部門登記註冊1年以上並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考慮。2.成員人數100多人,其中80%以上是農民。所從事的行業應符合農業部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和特色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帶動當地主導產業形成,成員年純收入比當地非成員農戶高出20%以上。3.運行機制合理。有規範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和會計賬簿,並設立會員賬戶;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額(金額)比例返還給會員的比例在60%以上。工商登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其組織和運作應當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有關規定。4.服務能力強。在市場信息、業務培訓、技術指導、產品營銷等方面與會員有穩定的服務關系,實現了農業投入品統壹采購供應、生產質量安全標準和技術培訓統壹、品牌、包裝和銷售統壹、產品和基地認證統壹等“四統壹”服務。優先考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標誌或地理標誌,獲得中國農業名牌等馳名商標品牌稱號,產品出口創匯的。5.除上述基本條件外,申請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以獎代補”項目必須達到的標準是: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模範學會稱號;主要產品擁有註冊商標和知名品牌,執行統壹的生產質量安全標準,獲得無公害產品或地理標誌認證,以及省級以上名牌農產品證書、著名商標證書或博覽會獎項。(三)補貼標準對每壹個被列為補貼對象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示範社的補貼或獎勵為1.5-25萬元。三。省市級示範項目申報條件、程序及項目制作(壹)項目申報程序1。合作社向當地縣農經局提出申請,並提交項目實施方案等相關材料。2、經縣(市、區)農業局初審,初審合格的,出具推薦文件壹式五份報送市農業局(推薦文件須由縣合作社負責人上報)。3、市站審查項目申報單位的實施方案等資料並組織人員驗收。4、驗收合格後,出具推薦文件壹式五份,連同合作社實施方案,報送省農業廳經濟管理局。5、省廳根據項目實施方案確定項目實施單位。(二)項目目標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項目要選擇組織化程度高、帶動農民增收能力強、示範效果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扶持。通過項目支持,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解決生產經營和技術服務中的主要困難,為合作社擴大規模創造條件,有效促進合作社健康快速發展,進壹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同時,要完善協作機制,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標準化建設水平。(三)項目申請條件申請項目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壹年以上,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並在農業和涉農經濟部門備案。2.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必須是農民。農民占成員總數的80%以上,法人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5%。在合作社從事生產的成員必須占成員總數的壹半以上。3.運行機制合理。產權清晰,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基本原則。有規範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組織和監督機構。4.健全的財務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合作社實行獨立核算,有獨立的銀行賬戶。有合作金融制度,成員個人賬戶,盈余歸成員。返還的盈余總額不得低於可分配盈余的60%。5.所有制結構合理。自然人成員或者法人成員認繳股份最多不得超過20%,在合作社從事生產的成員認繳股份應當占合作社股份總數的壹半以上。6.項目符合全省及局部地區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或具有地方產業特色,能帶動全省及局部周邊地區農民建設高產玉米田、標準化養殖小區(場)、標準化果蔬基地。對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加農民收入有很強的推動作用。去年,合作社成員的收入比當地同類農民高出20%。7.當地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將財政扶持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組織專項培訓,制定實施相關扶持政策措施。8.專業服務網絡比較健全。合作社與成員在市場信息、業務培訓、技術指導、產品營銷等方面有穩定的服務關系。優先考慮具有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生產質量標準、註冊商標、產品包裝和獲獎品牌的合作社或省市表彰的合作社。9、引進新品種、推廣新技術、新項目,對發展潛力大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優先支持。(四)項目建設內容項目資金用於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其成員提供以下服務:1。專業合作概念和知識的教育和培訓。2、開展科技和營銷知識培訓,引進新品種,推廣新技術,試驗新項目。3、購置農產品生產、加工、運輸、貯藏、保鮮、檢測和檢驗設備。4、申報農產品質量標準認證,培育農產品品牌,制定生產技術規程,建設優勢農產品基地。5.開展市場信息服務,建立營銷網絡,舉辦產品推薦和營銷活動。6.提高服務手段和服務水平。(五)項目申請要求為1。項目單位必須提交2009年統壹的項目實施方案和申請文件,同時如實填報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本信息表。2.申請項目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還需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1)合作社章程。(2)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3)工商註冊會員出資清單。(4)農業和農經主管部門的備案證明。(5)各種管理制度(包括財務管理制度)。(6)2008年資產負債表和收益分配表。(7)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並經全體會員(代表)簽字的申報項目決議。

(8)獲得名優產品和品牌證書、有機食品證書、綠色食品證書、無公害農產品證書等證書。

(9)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產品註冊商標證書。

(10)省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表彰的相關證明。

(11)地方政府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相關文件。

(12)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本信息表。(六)項目書的編制以山西省農業廳2008年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示範實施方案的編制格式為例(請不要用塑料封面裝訂):2009年項目實施方案項目申報單位(蓋章)項目建設的有利條件和可行性。可以從生產條件、技術實力、產品質量、組織體系、銷售網絡、交易場所、交通條件等方面來談談項目成立的原因。三。項目方案設計1。項目目標:說明實施項目要達到的目標,可以用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來表示。2.項目實施地點和規模:明確項目實施的具體地點和規模。3.技術措施:確定實施項目所采取的主要技術措施。4.實施內容和資金使用計劃。編制具體內容包括:(1)扶持環節和財政補貼標準。要在實施辦法中明確具體支持的關鍵環節和補貼標準、補貼額度、補貼依據。同類型項目的補助標準要壹致。(2)實施內容和資金使用計劃:實施內容要客觀、具體、詳細、量化。需要對物品進行詳細的估價,明確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產地等。儀器、設備、材料和其他生產資料。辦公、生活等非生產性設施建設,流動資金不能收取。5.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省和地方資金安排的具體數額。市縣資金分配要明確(除個別項目外,市縣配套資金原則上不強制)。四。組織管理措施為加強對項目的管理、檢查、監督和實施,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圓滿完成,應制定措施,包括建立機構、落實領導責任制、明確責任、責任到人、建立專賬、管理資金等。五、項目效益評價項目實施後預計取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可以從促進合作社成員收入、帶動周邊農民致富、增強合作社經濟實力三個方面進行評價,要用具體數據進行論證。社會效益:從促進當地區域產業發展、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村經濟繁榮、農業可持續發展、增強合作意識等方面分析。從改善生態環境的角度分析。比如,通過無害化項目的實施,消除農藥、化肥、化學激素殘留對人體的危害,保障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可以減少環境汙染,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產業升級,推動產業可持續發展。四、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項目的主要內容:(1)調查合作社基本情況、合作社名稱和成立時間。2.合作社章程。3.註冊部門和註冊資本。4、農業、農經部門備案。5.發起人或經理的個人信息。6、會員數量和會員結構。7.合作經營範圍。8.合作社內部資產的所有權結構和管理模式。9、合作社收益分配關系和分配方式。(二)調查合作社是否獨立:

1,資產是否獨立。

2.管理決策是否獨立。

3、財務收支、會計核算獨立。

4、賬戶記賬是否獨立,是否有合作社總賬和成員個人賬戶。

5、是否獨立於村委會、鄉鎮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其他公司和企業。(3)檢查合作社的規範化程度是否為1,名稱是否與其所做的壹致,是否與登記的性質壹致。2.內部資產的股份結構、管理與權利的關系、收益分配的關系是否符合合作社規範,有哪些差異。3.現有的分歧和修改是壹種創新和探索,還是以合作的名義不合作?(四)考察1合作社的可持續發展,運作是否成功。2、會員是否得到利益,是否實行盈余返還。五、項目資金管理我省以(財)發[2006]號文件印發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第八條規定,各級農業(農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的檢查、指導和監督管理。項目所在縣(市、區)農業(農業)部門要及時深入項目實施單位指導,加強項目管理,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市農業(農業)部門要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糾正項目實施中的問題和偏差,限期整改。各部委和機構應重點抽查項目實施情況。《辦法》第九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資金不得跨年度使用,各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每年10年底前完成項目實施。項目實施完成後,應進行認真總結。縣級農業和經濟部門應在每年11.05前完成驗收總結工作,並形成對項目實施單位的書面報告。對項目期限內未完成任務或驗收不合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限期整改。市級農業和經濟部門應在11年底前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面復查。復查結束後,他們應將項目工作總結上報省農業廳經濟管理局,並附上各項目單位的書面材料。省農業廳適時組織了抽查和復驗,並對項目進行了認真總結。《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資金必須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擠占、挪用、亂花錢。對項目資金使用中的違規違紀行為,給予通報批評或取消下壹年度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資格;情節嚴重的,依照《財政資金紀律處分條例》、《黨紀政紀處分條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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