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汙許可證申請程序1。註冊登錄:排汙單位登錄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註冊。2.填寫和公開信息:實行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的排汙單位,應當按照《排汙許可證申領發放技術規範》(可在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法規標準”欄目下載)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寫並提交排汙許可證申請材料。按照《排汙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汙單位,在申請前公開信息的時間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3.提交書面申請:排汙單位向發證部門提交排汙許可證申請表、承諾書、企業自我監測計劃、排汙單位關於排汙口達標情況的說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文號、申請前信息公開聲明等材料。4.審查發證:發證部門按照審查程序和管理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進行現場檢查),依法作出是否發放排汙許可證的決定。
排汙登記網上申報方式如下:實行登記管理的排汙單位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登記,填寫排汙登記表。點擊提交後,系統立即自動生成登記號和收據,排汙單位自行打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