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熱線主要受理:
1、對政府部門及工作人員職責、辦事程序,行政審批、行政受理、招商引資等政策規定方面的咨詢;
2、對城市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城市建設與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對社會生活發生的勞動保障、醫療服務、教育、安全等需要政府解決的訴求;
4、對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環境等方面需要政府協調解決的訴求;
5、對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意見、投訴等;
6、提供交通出行、天氣預報、法律咨詢、旅遊餐飲、生活服務、票務查詢、慈善捐助等各類綜合信息查詢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監察法》第六條
監察工作應當依靠群眾。監察機關建立舉報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於任何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有權向監察機關提出控告或者檢舉。監察機關應當受理舉報並依法調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將處理結果等情況予以回復。
監察機關應當對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的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七條
國務院監察機關主管全國的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監察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察工作,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壹級監察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監察業務以上級監察機關領導為主。第十五條
國務院監察機關對下列機關和人員實施監察:
(壹)國務院各部門及其公務員;
(二)國務院及國務院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