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認為,如果引入有效的監管,平臺必須充分認識到監管制度的必要性。如果抗拒監管,平臺經濟很容易誤入歧途。
事實上,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核心是利用監管制度營造公平競爭的健康環境。有了健康的發展環境,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就會順利很多。
如果任由平臺經濟野蠻生長,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還會抑制企業創新,推高市場成本,更容易帶來系統性風險。這說明平臺經濟的發展和推廣,重點在於如何實現健康發展的路徑,以及如何出臺有效的監管政策。
其次,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也需要註意保護消費者和平臺商家雙方的利益。這個痛點解決不了,最終受到沖擊的還是平臺本身。因此,不完善維權措施和機制,無論是消費者還是平臺企業都無法創造有效價值。
最後,平臺經濟具有天生的壟斷性,平臺作為交易雙方交流的各種場所(包括領域和互聯網)具有天生的排他性。由於精力的有限性和選擇的多樣性,消費者被迫獲得足夠的資源(包括信息、資本、商品等。)在有限的時間內,而消費者的選擇必然導致所有資源集中流向幾個平臺,從而導致平臺的排他性。當排他性足夠強時,就會形成壟斷。如何有效緩解平臺經濟帶來的壟斷力量,也是壹個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