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發票需要的信息如下:
(1)開具普通發票時,需要對方名稱和稅務登記證上的編號,每個企業的識別號是唯壹的;
(2)開具增值稅發票需要對方公司全稱、地址、電話、基本銀行賬號、開戶行、稅務登記號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臨時需要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納稅的,由稅務機關先征稅後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開具發票。
禁止非法開具發票。
2.普通發票有哪些分類?
普通發票分類如下:
1,行業發票,適用於某個行業和業務,如商業零售統壹發票、商業批發統壹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壹發票等。;
2、專用發票,適用於壹個經營項目,如廣告費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適用範圍增值稅納稅人使用的發票由國家稅務總局管理,分為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兩類。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使用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