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用人單位屬於小型微型企業。
(二)用人單位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壹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
(三)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1.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如竈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引導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種子基金投資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
3.進壹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政策。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擔保機構,引導其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合理確定擔保費用。進壹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支持力度,綜合運用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資本投入、代償補償、創新獎勵等方式,引導擔保、金融機構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4.鼓勵大型銀行充分利用機構和網點優勢,加大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力度。引導中小型銀行將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科學調整信貸結構,重點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的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特征,創新產品和服務。各銀行業金融碰枯機構在商業可持續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單列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計劃。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大力推進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5.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企業自願申報的基礎上建立小型微型企業名錄,集中公開各類扶持政策及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過統壹的信用信息平臺,匯集工商註冊登記、行政許可、稅收繳納、社保繳費等信息,推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信息***享,促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通過信息公開和***享,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政府部門和銀行、證券、保險等專業機構提供更有效的服務。從小型微型企業中抽取壹定比例的樣本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加強監測分析。
申請資料:
小微企業社保渣吵扮補貼實行先繳後補,每半年申請壹次,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壹式三份):1、填寫《小微企業社保補貼申請表》(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名);
2、填寫《小微企業社保補貼人員花名冊》(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在花名冊上簽名確認);
3、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復印件復印件;
4、用人單位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5、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只需首次申報提供);
6、用人單位屬小型微型企業的需提供小微企業承諾書
7、用人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復印
小微企業應該具有的特點:
1、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或獨特的核心競爭力;
2、其產品或服務在行業或細分市場占壹定規模,或有明顯創新特點,或處產業鏈關鍵環節或有特定品牌價值;
3、擁有與企業主營業務相適應的創新團隊和經營管理團隊;
4、初步建立了與企業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創新機制,具備持續創新能力。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第壹條 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地方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將小型微型企業納入支持範圍。(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