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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壹個完整的應急預案應包括總則、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預警和預防機制、應急響應、後期處置、保障措施以及附則、附錄等內容。

總則

說明編制預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範圍等。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明確各組織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後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預警和預防機制

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預警預防行動,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布(建議分為四級預警)。

應急響應

包括分級響應程序(原則上按壹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級啟動相應預案),信息***享和處理,通訊,指揮和協調,緊急處置,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群眾的安全防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新聞報道,應急結束等11個要素。

後期處置

包括善後處置、社會救助、保險、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保障措施

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習,監督檢查等。

附則

包括有關術語、定義,預案管理與更新,國際溝通與協作,獎勵與責任,制定與解釋部門,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等。

附錄

包括相關的應急預案、預案總體目錄、分預案目錄、各種規範化格式文本,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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