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電子簽章信息用了我個人的風險有:被人加以利用,侵犯妳的消費者權益。
如果有員工利用企業電子簽章信息私自與他人訂立合同。這種情況下,只要對方不知道該員工沒有相關權力,該合同仍然有效,企業應當承擔相關民事責任。
風險主要包含以下三個環節
1、身份認證階段被冒用
這種情形下,電子印章形式上是張三的,但是實際上是李四申請的。出現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李四通過非法手段取得了張三的身份證,使用該身份證並且欺騙了銀行、通信運營商,從而辦理了銀行卡和手機sim卡,然後完成身份認證。之後利用以上非法手段獲得的電子印章進行使用。
2、簽署驗證階段被冒用
這種情形下,電子印章是張三申請的,但是實際上是李四使用的。出現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李四通過非法手段取得了張三的手機,並且知悉了張三的手機密碼,從而使用張三的手機登錄平臺,並且在使用電子印章簽署時還可以同步獲得驗證碼完成簽署。
3、認證機構失信
這是壹種非常極端的情形,在這種情形下,認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可能自行或者與他人勾結偽造電子印章,“簽名屬性”裏的信息將無法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