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義務人在次月十五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由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後三十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納稅義務人在壹年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每次所得後的十五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在年度終了後三十日內,將應納的稅款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個稅申報方法:
納稅人可以采取多種靈活的方式辦理納稅申報,如可以在地稅機關的網站上進行申報,可以郵寄申報,也可以直接到地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方式申報。
1、申報時所需資料:根據壹個納稅年度內的所得、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免(扣)稅額、應補(退)稅額等情況,如實填寫並報送《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有效身份證件,包括納稅人的身份證、護照、回鄉證、軍人身份證件等。
2、納稅申報時需要填報的信息:壹般只需填寫個人的相關基礎信息、各項所得的年所得額、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免稅額、應補(退)稅額。個人的相關基礎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照類型及號碼、職業、任職受雇單位、經常居住地、中國境內有效聯系地址及郵編、聯系電話,如果是外籍人員,除上述內容外,還需填報國籍、抵華日期等信息。
3、納稅申報表的領取:納稅申報表可以從稅務局網站上免費下載,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稅務機關的辦稅大廳免費領取。
4、通過兼職取得高收入者的申報: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壹處單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5、申報稅務機關的選擇:
壹是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二是如果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壹處單位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三是無任職受雇單位的,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向其中壹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四是如果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壹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壹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第十三條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人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註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