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65 438+0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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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評定企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工作者政治工作專業職務,是黨和國家重視思想政治工作、關心廣大政治工作者的具體體現,也是黨中央加強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舉措。認真做好這項工作,對於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落實科學發展觀,穩定企業政工隊伍,調動廣大政工人員的積極性,培養“四有”職工,加強和改進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的順利實施,促進企業穩定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條思想政治工作既是壹門專業,也是壹門科學。思想政治工作者專業職務的評定,要嚴格、認真、審慎地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宣部、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勞動部、財政部和全國企業政治工作者專業職務評定領導小組的文件規定進行。嚴格標準和條件,嚴格政治把關,嚴格紀律,確保質量。
第三條思想政治工作者專業職務評聘工作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各級黨委宣傳部門組織實施。
第四條思想政治工作者專業職務評聘遵循“評聘分離”的原則。各級政工專業職務評審部門和評審委員會,對參評人員進行評審,對符合條件的進行資格評定,頒發資格證書;聘任與否由參評單位根據設崗需要決定。被聘用後,待遇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1990〕8號文件中“被聘為思想政治工作專業職務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與擔任其他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待遇”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各級政工專業職務評審主管部門應當對取得相應等級政工專業職務的政工人員進行管理,定期考核培訓,幫助他們不斷提高水平,發揮作用。
第二章參與範圍
第六條參加思想政治工作者專業職務評聘的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有黨組織和專職政治工作者的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企業化管理和自收自支經費的事業單位。
第七條思想政治工作者專業崗位的參加人員包括:第六條所列參加單位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專職書記、副書記,黨辦、紀檢、組織、宣傳、統戰、工會、團委等部門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專職人員;主要精力在精神文明、武裝、保衛、計生、信訪、老幹部、調解、人事、文秘等崗位從事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以上參與者包括實行聘任制的政工人員。
在沒有專職黨的幹部的單位中,主管思想政治工作或主要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領導,經其上級主管部門證明,並經有關政治工作專業職務評審部門認可,可以參加評審。
未評定其他專業職務的秘書或廠長,可參加政治工作專業職務的評定;已經評定其他專業職務的,壹般不再參加政治工作專業職務的評定。
申請教授級評審的高級政工師,必須是在大中型企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層領導幹部、縣級以上政工人員和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誌。教授級高級政工師的結構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在職高級政工師總數的10%以內。
第八條在每次申報截止日前3年內受到黨紀、政紀和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申報任何等級的政工專業職務;處分撤銷後,單位可根據其所犯錯誤的性質、態度和工作表現,決定是否可以參加政治工作專業職務評聘。
第九條停薪留職人員、上壹年度申報截止日期前退居二線人員、當年申報截止日期前已離開思想政治崗位人員,不得參加政治工作專業職務評聘。
第三章標準條件
第十條政工師專業職務分為五個等級:政工師、助理政工師、政工師、高級政工師、教授級高級政工師。
第十壹條申請和評定思想政治工作專業職務的人員,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具備履行職務所需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思想品德優良,能以身作則,密切聯系群眾;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十二條政工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第壹,熟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有做壹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能起草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文稿。
三、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政治工作滿1年;高中、中專畢業,從事政治工作滿3年。
第十三條助理政工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是熟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熟悉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原則、優良傳統,了解中國革命歷史和中國國情,具有本職工作的理論水平、實踐能力和經驗。
三、聯系群眾,能幫助群眾解決壹般性的思想認識問題,並有壹定的工作實績。政治工作成績得分累計達到3分以上。
四、大學專科畢業,擔任政治工作者2年以上或從事政治工作3年以上;中專、高中畢業,擔任政工幹部5年以上或者從事政工工作8年以上。
第十四條政治工程師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是熟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能夠結合實際更好地運用和貫徹。
二、熟悉黨的方針、原則、優良傳統和歷史、教育、法律等相關專業知識,熟悉本職業務,有較好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並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三、能夠獨立為群眾做宣傳解釋工作,具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書面表達能力和宣傳教育活動組織能力,能夠起草本職工作範圍內的文件,在市(地)級以上報刊發表過政治工作研究成果,成果累計得分達到6分以上。
四、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擔任助理政工師4年以上;雙學位獲得者或研究生擔任助理政工師職務3年以上;博士學位獲得者。
五、成績特別突出者,可在申報政工師職務時提前評定。
第十五條高級政工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是系統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處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是對黨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針、優良傳統和國內外有關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新經驗有較深的研究,有較系統的歷史、教育、法律知識,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豐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經驗,善於做群眾工作,在群眾中有較高威望;能組織和指導完成重要的綜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工作成績突出。
三、具有較強的研究、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重要報告和文章。獲得中級專業職務以來,在市(地)級以上報刊上正式發表過至少2項已正式發表並獲省級以上獎項的研究成果或1項研究成果,成果累計得分達到10。
四、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政工師5年以上;博士學位獲得者擔任政工師職務3年以上。
五、在參評單位,從行政、業務等崗位轉為政工崗位,且未取得其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不得直接申報評定高級政工師職務。
六、成績突出者,可提前申報評定高級政工師職務。
第十六條教授級高級政工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是能夠系統學習和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自覺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處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在政治上、思想上、實踐上與黨中央保持壹致;思想品德優秀,善於做群眾工作,群眾威信高。
二、具有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專業知識和哲學、歷史、政治、教育、法律、心理學、倫理學、文學等相關專業知識,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專業調研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
3.擔任高級政工師以來,主持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課題研究,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有分量、有影響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3項以上(含獲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優秀研究成果獎),或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有分量、有影響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1項以上(含獲全國思想政治工作優秀論文獎)。或在省部級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政治理論著作1本以上(合著2本以上),成果累計得分達到18以上。
四、領導、組織和指導完成重要的綜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在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促進改革、發展、穩定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在思想政治工作實踐中總結新經驗,在全省、全行業乃至全國產生了重要影響。具備下列條件之壹:①自取得高級政工師專業職務以來(首次申報截止時間前5年內),在國家政治工作中獲得個人榮譽稱號或對所在單位作出重大貢獻的;(2)自取得高級政工師專業職務(首次參評人員在申報截止前5年內),同時獲得2項政治工作省級個人榮譽稱號;或獲得省級政治工作個人榮譽稱號,對省級政治工作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集體榮譽稱號;或在政治工作中對本單位獲得兩次省級集體榮譽稱號做出重大貢獻。
五、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高級政工師5年以上;博士學位獲得者擔任高級政工師職務3年以上。
六、在參評單位,從行政、業務等崗位轉為政工崗位,且未取得其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不得直接申報教授級高級政工師職務。
七、成績突出者,可在申報教授級高級政工師時提前評定。
第十七期65438+65438 0978+65438 10月+0參加工作,申報政工師、高級政工師、教授級高級政工師,要基本熟悉壹門外語。
第十八條對不具備規定學歷,但屬於本單位工作骨幹,思想政治工作成績突出,獲得相應榮譽稱號的個人,可以破例申報評定相應專業崗位資格(教授級高級政工師除外)。
第四章申請和審查
第十九條個人聲明
壹、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申報評定政治專業職務,由個人向單位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後,填寫由山東省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者專業職務評定辦公室統壹制發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專業職務申報表》。申報初級專業職務填寫2份,申報中級專業職務填寫3份,申報高級專業職務填寫4份。
二。提交1份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簽字蓋章的工作簡歷。
三。提交1份2000字左右的業務工作總結(指思想政治工作業務)。總結的內容包括我歷年來的政治表現、思想作風、工作態度、研究成果、工作獎懲等。
四、根據申報等級,提交本人取得上壹等級專業職務以來的政工研究成果原件,如有獲獎成果,包括獲獎證書原件。
五、提交政治工作榮譽證書原件。
6.提交學歷證書原件。
七、正常晉升人員提交本人上壹級職業資格證書。
八、所有表格在填寫時間或數字時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推薦人員名單須用5號仿宋體打印,並復印在B4復印紙上方可上報,否則不予受理。
九、各市、大型企業、省屬單位要逐級上報申報表,做好審核工作。要求字跡工整,填寫準確。信息字跡不清、難以辨認、不完整、不準確的,不能上報。
第二十次評價和建議
申請人所在單位成立考評小組,從政治素質、工作態度、知識水平、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考評,填寫山東省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者專業職務評聘辦公室統壹制發的考評意見表1份,作為推薦和考評的依據之壹。同時,認真審核申請人的所有材料。對基本符合條件的,填寫並打印山東省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者專業職務評聘辦公室統壹制發的《政治工作者(高、中、初級)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認定報告》(初級15份,高級20份),由主管部門報送相應的職務評聘部門。
第二十壹條職位的任命
國家教委認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試用期滿後進行考核聘任。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考核任用表,由所在單位對其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設定的專業崗位等級,提交相應的政審、職評部門審核,然後確認其相應的專業崗位資格,並負責備案和發放資格證書,無需評委會評審。
大專畢業,經過1年政工崗位見習,2年思想政治工作,可以確認助理政工師資格。
大學畢業,從事政工見習1年,可以確認助理政工師資格。
雙學位獲得者或具有現職工人資格的研究生,可確認助理政工師資格。
碩士研究生學歷,從事政治工作滿3年,可以確認政工師資格。
博士學位獲得者可以確認政工師資格。
第22條審查
省內設立高級評審委員會,負責高級政工師、教授等專業人員的資格評審。高委會由省委宣傳部設立,壹般由17至19人組成,其中具有高級專業職務的委員應占2/3左右。
市、大型企業和省直部門(單位),分別成立中級評審委員會。中國法官由同級黨委宣傳(政工、人事)部門設立。中方評委負責對本地區或本系統申報評定政工師的專業人員進行資格評審,對申報高級政工師、教授的專業人員進行推薦。中央委員會成員壹般由13至15人組成,其中具有高級專業職務的委員應占1/2以上。
各縣(市、區)、市(地)有關主管部門和省直系統有關企事業單位分別設立初選評審委員會,由同級黨委宣傳(政工、人事)部門設立。初評員負責地方、部門、單位政工幹部和助理政工幹部的資格評審,推薦申報中高級政工幹部。初賽評委壹般由9至11人組成,其中2/3以上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職務的委員。
評審委員會應由政治理論水平和政治工作專業水平高、作風正派、辦事公正、群眾公認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委員實行委任制,每屆進行適當調整,每屆調整人員數量在1/3左右。
評委會開會時,出席的委員不得少於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在認真審查申請人材料和充分討論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票超過評委會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二時有效。
第二十三條在評審時,要嚴格審查申請人的學歷、專業工齡和政治工作研究成果,然後按規定的標準條件作出科學客觀的評價。
各年級申請者必須持有國家教委承認的大學、專科、中專、高中畢業證書。本科生、研究生及同等學力不得作為批準申報政治工作專業資格的正式學歷。
各種專業證書,在評定政治工作專業職務時,不按大專或中專學歷。
不能確定學制、脫產與否和學歷層次的軍隊轉業幹部持有的畢業證書和結業證書,不得作為學歷依據。
第二十四條宣傳
評審會議評委投票結果報相應主管部門,經審核同意後,通知相關職務評審部門,並在人員所在單位組織實施公示,需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個人年齡、學歷、工作時間、現任職資格、現服務年限、工作崗位和職務;近五年政治工作研究成果及獲獎情況;提前晉升者所具備的提前晉升條件;首次參評人員參加考評的條件;評估人員從事政治工作的年限;推薦單位的考核意見和上級機關的辦公地址、郵編、電話。公示期間,如有異議,應實名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核實,以確定當事人是否具備崗位任職資格。公示結束後,如無異議,由相關政工考評辦公室出具相關材料,加蓋公章,並上報上壹級政工考評辦公室。
公示結束後,由相應的崗位評價部門書面通知申報單位,由申報單位逐級通知申請人所在單位,由相應的崗位評價辦公室向獲得崗位資格的人員頒發資格證書。
第25條檢查和驗收
年度評估工作結束後,要逐級驗收。驗收的重點內容包括:有健全的評估機構和辦公室;必要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政策;標準化的審查程序;材料和手續齊全;人民來信來訪的處理;妥善保管相關檔案;評估結果公布後的社會效果;按中央規定落實受聘為政工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等。通過檢查,總結經驗,肯定成績,彌補不足。
第五章工作機構
第二十六條山東省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審辦公室,設在省委宣傳部企業宣傳處。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全省政工專業崗位評價、管理、培訓的相關文件,解釋相關政策;負責全省各級政工類專業職務評審的組織協調和高級政工師、教授的材料審核;負責高級評審委員會成員的提名;負責向取得高級政工師、教授資格的人員頒發資格證書;負責對全省各級政工崗位評價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第二十七條市(地)政工專業職務評審辦公室,設在企業宣傳部門,省屬和大型企業設在黨委宣傳(政工、人事)部門。其主要職責是:根據中央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本地區、本系統政治工程專業職務評審的組織協調和政工師、高級政工師、教授級高級政工師申報材料的審核;負責組織相關考試;負責提名中間評審委員會成員;負責向取得中初級政工專業資格的人員頒發資格證書;負責本地區或本部門政治工作崗位評價的檢查和指導。
第二十八條縣(市、區)政工專業職務評審辦公室,設在縣(市、區)和市(地)黨委宣傳(政工、人事)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地方、部門政工專業職務評聘和初級政工專業評聘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政工師、高級政工師、教授級高級政工師的材料初審;負責提名初級評審委員會成員;負責在本地區和本部門落實上級職業評價行政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
第六章復習紀律
第二十九條政工專業職務評審是壹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級考評部門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提高政策水平,增強紀律意識。
堅持民主公開原則,通過適當形式向廣大政工幹部職工講清有關政策,將申報評審全過程置於群眾監督之下,做到政策標準公開、報考人員及其條件公開、評審結果公開,增強職務評審透明度。
嚴格控制參與範圍,不隨意說話,防止搭便車;堅決執行政策,不降低政治標準,不放寬條件。
嚴格審核申請人提供的各類材料,防止弄虛作假。經查,取消報名者參賽資格,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騙取資格的,壹經查實,除取消其資格外,還要給予通報批評,3年內不能再申報和評聘政治工作專業職務。
認真聽取群眾反映的意見,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模範遵守黨政幹部勤政廉潔條例,廉潔自律,秉公辦事,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
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評估費,專款專用,不得違規收費或以各種借口變相收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壹致的,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解釋權屬於山東省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審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