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關於全面推行企業分類綜合評價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試行)》,浙江將對企業進行分類綜合評價,分為A、B、C、D四類企業。
根據評價結果,分類實施差別化政策,倒逼落後和嚴重過剩產能退出、低效企業轉型,推動要素向高效益、高產出、高技術、高成長性企業集聚。
1、A類為重點發展類,是指資源占用產出高、經營效益好、轉型發展成效明顯的企業;
2、B類為鼓勵提升類,是指資源占用產出較高、經營效益較好,但轉型升級發展水平有待進壹步提升的企業;
3、C類為幫扶整治類;
4、D類為淘汰關停類,是指國家、省有關產業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企業,汙染物排放、安全生產、能耗限額等不達標且整改無望或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企業。
擴展資料:
關於全面推行企業分類綜合評價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試行)
(壹)科學設置評價指標及權重。各地要結合產業結構和企業規模特點,從質量效益、技術創新、綠色發展等多個維度,以單位用地稅收、單位用地產出、單位能耗產出、單位用水產出、單位排放產出為核心
綜合考慮銷售利潤率、資產負債率、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率、新產品產值率、全員勞動生產率等因素,科學設定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及權重。
指標的設置要有代表性和可操作性,數據來源應真實可靠、簡便可行;權重的設置要有導向性和科學性,體現轉型升級發展方向。設立加分項,對獲得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高新技術企業、重點企業研究院、“三名”培育試點企業,以及對當地經濟穩增長促轉型貢獻大、創新驅動示範作用明顯的企業可給予加分。
(二)做好企業評價和分類。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為重點,全面推進企業分類評價工作。在明確評價指標體系及權重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評價方法,以年度為周期定期開展綜合評價工作。根據綜合評價得分結果,將企業分為ABCD四類:
A類為重點發展類,是指資源占用產出高、經營效益好、轉型發展成效明顯的企業;B類為鼓勵提升類,是指資源占用產出較高、經營效益較好,但轉型升級發展水平有待進壹步提升的企業;C類為幫扶整治類,是指資源利用效率偏低、綜合效益不佳,需要重點幫扶、重點整治的企業;
D類為淘汰關停類,是指國家、省有關產業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企業,汙染物排放、安全生產、能耗限額等不達標且整改無望或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企業,以及其他依法淘汰關停的企業。各地可根據實際科學劃定企業分類檔次,合理確定各檔企業比例。
(三)加強動態管理。企業分類綜合評價工作原則上每年集中組織壹次,由各市、縣(市、區)自行開展。指標基準值根據發展情況實施動態調整。各地要結合分類綜合評價工作的開展,推進經信、統計、環保、國土、稅務等部門涉企數據的***享,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
對評價當年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環境汙染、社會維穩等事件的企業,在A類評選中實行“壹票否決”;對存在安全、環保、產品質量、能耗、落後產能等方面問題的企業,經相關主管部門查實,可實行降級處理。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於全面推行企業分類綜合評價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