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列入經營異常要罰款嗎?
企業列入經營異常要被罰款。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註意事項: 地址不實或不準確將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如您申報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地址信息不實或不準確,將會導致相關部門依法送達的法律文書無人簽收,相關商事主體將可能因此載入經營異常名錄,留下不良記錄。 申報的註冊資本數額過於隨意,可能承擔較大債務責任。如過企業創立初期,申報的註冊資本數額遠大於實際經營所需,或是超出企業所能承擔的範圍,在產生經營民事訴訟糾紛須依法履行法律責任時,企業可能因此承擔較大的債務責任。 未取得審批擅自經營,將被納入監管黑名單。如果企業申報的經營場所和經營範圍涉及到需要審批的事項,相關部門會將有關信息傳送給對應部分審批。如未取得審批擅自經營的,將受到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處罰,處罰結果會作為嚴重違法行為納入其監管黑名單。二、企業法人變更的程序
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公司加蓋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其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範》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復提交。 註:法定代表人因自身更改姓名導致公司申請變更登記的,提交材料規範: 以上就是對企業列入經營異常要罰款嗎的相關解釋。企業變更法人需要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以及企業的營業執照。如果是委托相關人員辦理企業法人變更,則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