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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納稅額是多少

法律主觀:

壹、公司繳稅的標準如下: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壹般納稅人稅率為17%—6%)或營業稅(稅率3%-20%,按應稅內容劃分); 2、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適用稅率; 3、教育附加費(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3%; 4、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2%; 5、水利建設基金(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計提和交納); 6、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壹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7、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營業賬簿按件5元貼花;記載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貼花;財產租賃合同按照租金收入千分之壹貼花,由地稅征收。 二、以下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1、購進貨物支付的增值稅; 2、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支付的增值稅; 3、購買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的增值稅。

法律客觀:

《 增值稅 壹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 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 小規模納稅人 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 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壹般納稅人登記。 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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