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代表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會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
2.如果企業破產,承擔個人責任,法定代表人以後經營企業會受到很多限制;
3.企業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可以限制法定代表人人身,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拘留法定代表人;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到刑事制裁。
法人在設立上沒有瑕疵的,其損失責任由法人自行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定代表人。當然,如果是國企,如果法定代表人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者應該給予行政處分;個人獨資法人只要能區分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就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債務時,由公司以其全部財產承擔,個人股東不負責任,但設立時出資瑕疵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188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